《潮州市全域规划》公示内容一、总则(一)规划目的为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潮州市的发展要求, 促进汕潮揭城镇群协调发展, 推动潮州市加快提速发展, 潮州需要从“全地域”视角出发, 对全市域城市、乡村进行综合统筹, 推进“全领域”融合, 对空间、产业、交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等领域进行综合规划。(二)规划期限近期至 2020 年,远期至 2030 年。(三)规划范围覆盖湘桥区、潮安区、饶平县、枫溪区的全域范围,陆地面积总和为 3164 平方公里。(四)发展规模 202 0年, 潮州市域常住人口为 3 00 万人, 城镇化率约达到 70%, 城镇人口为 210 万人左右,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3 00 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 2 00 平方公里。 2030 年, 潮州市域常住人口为 340 万人, 城镇化率约达到 75% , 城镇人口为 255 万人左右,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340 平方公里,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 255 平方公里。二、发展愿景与战略(一)发展愿景愿景 1: 潮人家园。营造世界潮人的文化中心和交流中心。愿景 2: 海丝重镇。打造面向海丝战略的重要节点。愿景 3: 绿色之凤。积极开展新一轮绿化潮州大行动, 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愿景 4: 创业之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区域发展的创新高地。(二)发展战略战略 1: 人文宜居战略。通过文化挖掘、特色塑造、生活提质的策略实现人文宜居。战略 2: 协同发展战略。通过区域协调、空间集聚、平台联动的策略实现协同发展。战略 3: 绿色建设战略。通过生态优先、健康城市、绿色品牌的策略实现绿色建设。战略 4: 创新驱动战略。通过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城市提升的策略实现创新驱动。三、总体空间格局(一)区域发展格局向西强化同城纵深合作: 重点依托潮汕高铁站、揭阳潮汕机场的“双港”联动效应, 形成都市增长极, 集三市合力共同打造粤东城镇群专业性服务中心。向北拓展梅州腹地市场: 依托韩江水道、梅潮高速等通道, 打造梅(州)潮(州) 发展轴, 增强空港、铁港、海港等战略性基础设施对于梅州地区的辐射和服务作用。向东开展闽粤全面合作: 重点启动闽粤经济合作区的建设,共同打造形成闽粤经济合作区的高端生产服务中心,实现港口、产业、城市的有机融合。向南对外开拓海丝之路: 整合腹地的文化品牌、旅游资源、特色产品等,推动文化、经贸等领域交流合作,全面开拓海外市场。(二)市域空间结构在“一中心三片区”的基础上,形成“三核四轴多节点”的市域空间结构。“三核”: 即城市三大战略核心地区, 包括韩东新城和凤泉湖高新区、高铁新城、闽粤经济合作区。“四轴”: 包括两条主轴和两条次轴。两条主轴即依托规划的东西向快速通道及韩江形成的中部集聚发展轴和韩江生态经济发展轴。两条次轴即依托 S231 形成的市域北部发展轴以及依托大潮高速和 S222 形成的饶平中部发展轴。“多节点”: 即多个层级的城镇节点。第一层级是中心城区(旧城区) ;第二层级是潮安城区、饶平城区;第三层级是重点城镇,包括三饶- 新丰、浮山- 浮滨、凤凰;第四层级是其他一般城镇。四、空间管治与用地布局(一)市域空间管治 1 、空间管治底线生态控制红线: 满足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相互协调, 划定一级生态控制线(即生态控制红线) ,保证城市良好的生态安全格局。潮州市一级生态控制(即生态控制红线)面积约为 1092 平方公里,占市域陆地面积 35% 。城市开发边界: 根据地形地貌、自然生态、环境容量和基本农田等因素划定的、可进行城市开发和禁止进行城市开发建设区域的空间界限, 即允许城市建设用地扩展的最大边界。划定面积为 560 平方公里。产业区块控制线: 规划在城市开发边界线内进一步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 引导市级和区县级园区向城市主要发展平台集聚, 镇级园区集中发展, 以促进潮州市产业集聚发展, 并节约集约用地。面积为 149 平方公里。 2 、空间管治廊道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廊道: 包括铁路、城际轨道、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本规划确定的城市快速通道。以上廊道不得进行其他城乡建设;高速公路和城际轨道两侧需预留 50 米的防护绿地,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需预留 30 米的防护绿地。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廊道: 大唐电厂至 500kV 韩江站和进港站的 500kV 高压走廊,两侧需预留 35 米的防护绿地。 3 、空间管治分区划定“两线三区”,实现全域覆盖的空间管制。生态控制地区: 即生态控制红线范围内地区,包括生态保育用地中市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生态系统敏感性极敏感和高度敏感区域、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的极重要和高度重要区域。乡村农业地区: 即生态控制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线之间的地区。包括紧邻城区外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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