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
主要内容
一、统计制度概述 二、统计制度实施 三、统计报表填报
◇制定制度的目的及意义◇制度的属性及其制定的法律依据◇制度结构◇修订情况说明
一、统计制度概述
◇制定制度的目的及意义
一、统计制度概述
全面系统地掌握各级公共机构使用各类型能源资源消费的状况,为各级节能管理部门制定节能政策、规划与标准,编制和核算节能指标,以及开展节能检查和考核等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和支撑。
将更好地指导和督促各级公共机构定期了解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状况,适时分析能源资源消费变化趋势,切实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深入挖掘节能潜力,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制度的属性及其制定的法律依据
一、统计制度概述
制度属性:统计调查项目属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其必要性、可行
性、科学性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法定标识: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机关/备案机关、批准文号/备案文
号、有效期截止时间,法定标识不能随意更改和删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27、49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7、9条规定;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14、15条等有关规定。
◇制度结构
一、统计制度概述
由总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实施方案、附录六部分构成。
◇修订情况说明
一、统计制度概述
修订情况: 2009年制定并组织实施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于2011年进行了修订,今年的制度修订是在总结以往实施情况的
基础上,充分征求各地区、各部门统计工作人员及有关专家的意
见和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的第二次修订,并进行了更名。
修订内容: 一是精简部分统计调查指标;
二是优化调整基本信息指标的报送方式;
三是增加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调查内容;
四是增加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情况调查内容。
◇制度实施的总体要求◇制度实施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工作
二、统计制度实施
◇制度实施的总体要求
二、统计制度实施
《统计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全面调查、定期填报”的总要求组织实施。由国管局统一部署,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能源资源消费统计采取全面调查方法,按要求定期对公共机构的基本信息和使用的煤、燃气、燃油、电、热力、水等各种能源资源消费信息进行采集,并填报有关报表。
◇制度实施的职责分工
二、统计制度实施
国管局:负责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
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
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信息统计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
工作,包括派驻地方的公共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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