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工作自查工作汇报
依据市委组织部《有关做好2021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汇报两评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局党组对局系统2021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以下:
一、2021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
为更加好地适应日益繁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主要岗位,2021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21年3月,本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责任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经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本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经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方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升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本局一直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要求,不停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严格实施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重视实绩、群众公认的标准,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标准,营造了有利于优异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21年初,局党组依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足酝酿,提出开启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订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21年x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本局严格根据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告的各个步骤。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主要步骤,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收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正当。
严格按核定职数配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本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依据《条例》要求,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愈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足酝酿、计划布局,并数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程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21年本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置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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