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孝感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孝感市室内装饰协会 隶属孝感市建设委员会,二块牌子、一套班子,是独立核算 的两个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现有管理人员9人,法定代表 人艾银田。
孝感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经孝感市政府批准成 立于1995年7月,负责全市室内装饰行业的管理、指导、协 调、监督和服务工作。
孝感市室内装饰协会经孝感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于1997 年12月,在企业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的 和行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协助政府部门规范行业管理。
联系电话:0712-2824115
孝感市建筑装饰协会章程
(200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孝感市建筑装饰协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本会是孝感市内从事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从事装饰装修的科研 教育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南,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 社会道德风尚,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面向全行业,联合全市装饰装修界 各方面力量,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双向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 业自律,推动本市装饰装修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行业技术进步、企业改革发展、职工队
伍素质提高,为促进我市装饰装修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为发展湖北经济和 改善人民居住条件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孝感市建设委员会,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孝感市民
政局。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长征二路 10#。邮政编码:432000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以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和担任本行业的代表为基本职能, 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
1、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装饰装修行业的方针政策,协助市装饰装修行业主管部门 加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建立和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
2、 对全市装饰行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是受政府主管部 门委托)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方向、方针政策;代表本行业对本行业发展、改革及与本行 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政策建议。
3、 依照法律、法规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行业间生产经营和技术合作及 产、供、销的衔接,规范建筑装饰市场并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4、 积极开展国内外、省市内外学术、技术、经济情报信息交流,开发新产品,举 办技术讲座、研讨会、产品展览会等活动,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和科技成果,推进装饰 行业技术进步。
5、 积极组织、开展人才培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和从业人员的整体 素质。
6、 开展本行业的先进企业、优秀管理人才和装饰装修工程的评先、评优活动,推 动装饰行业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普遍提高。
7、 建立信息网络,开展咨询服务,发展与全市各地装饰行业社团组织的联系和交流。
8、 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事项,积极行使政府转变职能中转交的职能。
9、 其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该办理的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实行会员制。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孝感市内依法成立的装饰企业和从事装饰的科研教育单位;
(四) 、遵纪守法,履行行业自律原则,热心行业建设、支持本会工作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并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对本会会费收支情况提出质询的权力。
第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照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标准缴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二条本会会费标准:
(一) 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 6000元;
(二) 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 4000元;
(三)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 3000元;
(四) 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 2000元;
(五) 一般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 1000元。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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