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第一节外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农业时代手工劳动对环境影响很小
工业时代机械化作业对环境影响很大
一、环境法的产生
从1760年代开始到1920年代,局部地区已超过了环境的承载能力和自净能力,如1873、1880和1891年伦敦的毒雾事件。
英国从1863年、美国从1864年、日本从1896年开始颁布一系列环境单行法规,主要为大气、水污染的防治立法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立法,较少涉及对环境的管理。
第一节外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二、环境法的发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从1930年代至1970年代,世界上八大公害事件先后发生,环境污染已发展到了大区域性的乃至全球性的污染,许多自然资源因不合理开发而面临枯竭,英、美、西德、日本先后大量修订、增订环境法规。
1972年6月,113个国家开会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会后,许多国家纷纷制定了环境专门法律,成立了环境专门机构和社会团体。
将环境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结合在一起,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政策和措施,以及无过错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公众参与等原则开始被承认,使得环境法有了自己独特的理论和内容,并导致最终从传统的法律体系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一节外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三、环境法的完善:环境可持续发展
从1980年代至今,各国环境法进入调整、完善阶段。
1987年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概念,1992年183个国家和地区开会通过并签署了《环境与发展宣言》等5个体现可持续发展新思想的文件,2002年世界190多个政府会议通过了《可持续发展宣言》和《可持续发展实施计划》。这期间,英、美、日、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相继在环境法中增加环境可持续发展理念,其中日本1993年制定的《环境基本法》取代了1967年的《公害对策基本法》,实现了从公害对策法到环境管理法的转变。
这一阶段环境法的特点:可持续发展、范围扩大、综合化、公众化、生态化、手段多样化、国际间协调多、发展中国家积极立法。
第二节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中国世界上最早出现环境保护的国家之一
一、中国古代的环境资源立法
”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入夏三月川泽不网罟,以成鱼鳖之长“,这说明早在夏朝(约公元前2070-前1600年)之初或之前就有了环保法规。商、周、秦、汉、《唐律》、《明律》、《清律》也有类似的环保法律规定。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环境立法
在局部地区已经出现了工业生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被
破坏的现象,但由于频繁战乱影响环境资源立法残缺不全,有关
环境保护的法律主要表现为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法律。
第二节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环境资源立法
1、环境资源法的萌芽时期,1949年至1973年7月
这一时期制订了不少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和防止自然资源破坏的单行法规,但从总体
看,这些立法比较零乱,内容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较差,缺乏系统性,而且效力
等级比较低,环境资源立法还没有以现代环境科学理论和环境保护思想为指导。
2、环境资源立法的发展时期,1973年8月至1989年11月
1978、1982年我国先后两次对《宪法》作了修改,增加了环境保护这项规范。
1979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
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始真正进入法制阶段,也标志着我国环境法律体系开始建立。
颁布大量单行法律,如1982年的《海洋环境保护法》、1984年的《水污染防治法》、
《森林法》、1985年的《草原法》、1986年的《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
管理法》、1987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1988年的《水法》和《野生动物法》。同
时,国务院通过了7条环境污染防治、4条自然资源保护、6条环境方面的行政法规。另
外,国务院有关部委换制定了大量的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规章,各地方结合各自的实
际制定了大量的地方环境资源保护法规和规章。
第二节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3、环境资源立法的调整、完善时期,从1989年12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至今
1994年3月,国务院比准了《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
略、基本对策和行动方案,要求建立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法体系。传统计划经
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环境法体系,必然面临着修改和完善。
第一,对原有的一些环境资源法律进行了修改。1996年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和
《矿产资源法》, 1998年修订《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1999年修订《海洋环
境保护法》,2000年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渔业法》, 2002年修订《水法》
和《草原法》。
第二,制定了一些新的环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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