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 通用标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作业标准。
新上岗、转岗、提职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单位、 车间、班组)及其它规定的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
方准上岗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不准单独作业。
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 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要按规定周期进行身体检查, 患有禁忌证者,禁止从事
相应作业。
所有接触网设备和牵引变电所的电气设备, 自第一次受
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 视为有电。凡能攀登并可接近接触网的各种机车、自轮运转 特种设备及建筑物的梯子、支架等,均须有“有电危险”、“禁 止攀登”等警示标志。
(如
棒条、导线、水流等)。禁止在接触网及支柱上搭挂绳索、 衣物或攀登。
在电气化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 所有作业人员
所携带的物件(如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 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 2m 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按规定办理停电接地。作业结束
后,确认所有作业人员进入安全地点,方可拆除接地线。
各种车辆和人员通过电气化平交道口时, 货物装载高度 (从地面算起,下同) ,装载高度超过2m时,
通过道口时禁止坐人。人员过道口持有高、长物件时,不准 高举挥动,要保持水平状态。
凡停在接触网下的机车、 车辆,未确认接触网停电和挂 好接地线前,禁止登上机车、车辆顶部进行任何作业。
当发现接触网线索断线接地时, 要远离10m以外,并
立即通知附近接触网工区或供电调度员派人处理。
开工前须视生产实际,做好安全预想。班前、班中禁 止饮酒,做到充分休息。工作中严禁私自替班或换班,严格 执行当班“五不准”(不准睡觉,不准离岗,不准喝酒,不准 打牌下棋,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加强自控、互控、 他控。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设备、工具、防护用品及周围环
境,如有不安全因素,应消除或米取措施后, 方可进行作业。 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二人及
以上作业时,须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统一指挥,统一行 动。停、送电作业必须执行二人作业, 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作业中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
用具。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系好安全带(绳),
并挂在牢固位置上。禁止穿高跟、硬底、带钉、易滑鞋。夜
间作业必须有良好的照明条件,照明不足时不准作业;夜间 通行时应携带照明灯。临时施工场所,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各种绝缘工具、防护用品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要定 期进行试验,禁止使用未经试验、试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期 的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进行各种耐压试验时,要在指定的 安全栅栏内进行,并挂好“止步,高压危险! ”和“禁止入内” 等安全标示牌。
在线路或接近线路作业时,应认真执行铁路职工防止 机车车辆伤害守则(五必须:必须遵章守纪、注意安全;过 铁路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上道作业必须先防护,巡道 执行回头瞭望制;临线来车,必须本线下道;必须车动集中 看,瞭望不间断。五不准:不准在铁路上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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