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院〔2011〕13号
XX学院会计电算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学院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会计岗位职责,保障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数据真实、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会计电算化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 会计人员都必须经过电算化培训方可承担电算化岗位工作。
第四条 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可分为: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制单员、审核员﹑会计档案管理员。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会计电算化岗位可按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方式安排,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系统管理﹑审核岗位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电算化主管:负责组织﹑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协调各岗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电算化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设置操作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2、系统管理员:负责电算系统硬、软件的正常安全运行、日常维护以及计算机内会计数据的安全、完整,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及时消除系统运行故障;负责计算机数据的日常备份。未经系统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服务器上操作数据(例如:数据恢复、备份等操作)。
3﹑制单员:按照系统操作规程录入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制作记账凭证,做到正确使用会计科目,金额准确、摘要简洁明了。对已录制好的会计凭证差错,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工作规范要求予以更正。同时检查所附单据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并负责打印输出账簿及报表。
4、审核员:负责对已录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审核,对账簿、报表进行确认。对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凭证﹑金额错误的凭证、会计科目和分录错误的凭证,要求制单人员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改。对输出的凭证、账表进行核查。此岗位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也不得审核自己输入的凭证。
5、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数据(U盘,硬盘,光盘)、程序光盘(软盘)、打印的会计账表、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作好会计软件及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此岗位可由除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兼任。
第五条 会计电算化软件及数据管理:
1、使用的会计电算化财务软件必须经过财政部门评审,达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禁止使用盗版软件。
2、必须妥善保管好财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和财务软件程序,在软件修改、升级和维护中,要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不得进行违反软件规定的操作,以免破坏财务软件。
3﹑财务软件必须由具有会计电算化资格的人员操作,明确各岗位人员使用会计软件的权限。
4、 使用财务软件的计算机上,需装入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定期升级,对病毒进行实时监控、清除,以确保财务软件运行环境的安全。
5、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不得随意修改、删除计算机硬盘中的系统软件文件。
第六条 会计电算化系统硬件管理
1、网络服务器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避免因意外停﹑断电造成会计数据的丢失。
2、在使用外来的工作光盘﹑软盘﹑可移动磁盘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查,严禁使用来路不明外来盘,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
3、系统管理员定期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对硬件设备升级、更换,必须同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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