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欺诈社会保险论文
一、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的反欺诈工作情况
(一)在社会保险费收缴环节开展反欺诈情况当前,在社会保险费征缴领域反欺诈工作的主要手段可以概括为“树立一种观念、建全一种机制、强化一种手段、建好一张网络”。建立详实、全面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数据库是社保机构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社会保险反欺诈的主要技术手段。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系统和数据库,各级社会保险机构不仅能掌握参保单位和职工更加准确的信息,而且更能杜绝多头参保等欺诈行为,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水平。
(二)在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环节开展的反欺诈情况
1.针对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开展的工作。为杜绝养老金的冒领问题,近年来各级社保机构开展了全面、细致的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工作。在设置专门工作点的同时,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主动前移服务平台,把社会保险服务送到厂矿、企业和社区街道。针对部分离退休人员年事高,行动不便的困难,社保机构工作人员还到离退休人员家中采集指纹等基本信息。在进行服务的同时宣传了社会保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也为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开辟了新的战线。
2.针对生育保险金申领开展的工作。对申领生育保险的条件和申领程序进行了规范:第一,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申领生育保险金时无欠费。第二,申领生育保险金的人员不问断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必须满24个月,且不能通过补缴的形式来实现。第三,有用人单位的,在办理参保缴费时须提供经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的《录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外来务工人员在办理参保缴费时须提供《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就业证明;个体劳动者在办理参保缴费时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或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所出具的就业证明或《失业证》。此通知下发后,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防范风险、反欺诈、保证生育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发挥了有效的作用。
二、反欺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当前的反欺诈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部门间合力不够。由于目前在各部门间建立的社会保险联动工作机制对劳动保障部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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