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机制设计探讨论文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中国金融体系自身还不够完善;各国现行的存款保险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具有挤占替代作用;高额运行成本的制约;相关法律建设的滞后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弱化银行和储户的风险意识、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引发逆向选择问题、存款保险制度有可能带来行业不公情况、建立一个庞大的存款保险机构,必然需要建立一个庞大的、运行成本高昂的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而我国至夸还没有建立该制度。本文在广泛参考有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对我国至今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和归类。
关键词:保险存款保险制度制度建立原因分析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在金融体系中设立保险机构,强制地或自愿地吸收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缴存的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一旦投保人遭受风险事故,由保险机构向投保人提供财务救援或由保险机构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制度。中国是储蓄大国,据时刻财经网报道,,。,。财政存款增加269亿元。面对如此之高的储蓄规模,而没有相应的存款保险制度对其进行保障,一旦发生金融危机,对金融市场造成的危害将是难以估计的。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迫在眉睫,酝酿十年之久的存款保险制度呼之欲出。值此背景,就个人观点对中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中国金融体系自身还不够完善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是根据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建立的一个独立的金融管理机构,其目的是通过存款保险的方式保护存款者利益,稳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监督并促使银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建立标志着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继美国之后,西方国家纷纷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也极大地减轻了银行的压力和风险,有效地加强了各国的金融安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各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时,都已具备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及严格的监管体系。而中国当前的金融市场发展在许多方面仍不够成熟,如:金融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信用信用社经营与管理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非上市银行尤其是地方城市商业银行与城乡信用社的财务报告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只有这些问题都得到较好解决,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的最终建立才能够得到更好的支撑和保障。
二、各国现行的存款保险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存款者有所保障,从而风险意识下降。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实现以后,存款者就可能从利益最大化出发,将钱存到愿意支付最高存款利息的银行;另一方面,存款者不再针对银行的经营状况来决定是否提款,虽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挤兑现象的发生,但也可能导致商业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弱化,在经营活动中有可能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同时,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还有其特殊性,主要是四大国有银行有政府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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