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订单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武汉地铁订单班教学和管理工作,提高人才培养 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订单班是指经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集团公司)与合作订单院校签订培养协议而组成的班级。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完成订单 班学生(以下简称订单生)招录和订单生最终验收工作。招录工 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须将最终进入订单班的学生组班情况和学 生信息交公司培训中心。 在订单生信息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培训 中心。
第四条 培训中心负责订单班教学指导、监督及考核工作,订单 院校须指定专人与培训中心联系, 并及时更新订单院校联系人信 息和变动情况。
第五条公司与订单院校共同负责制定订单班人才培养方案,培 训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技术、 管理人员参与培养方案的制定。 订单 班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人才培养目标、 专业课程设置、素质课程设
置、学时分布、专业教材选用、教学计划、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 培训考核等。
第六条 订单院校负责将最终确定的订单班人才培养方案、订单 班班主任基本情况、订单班培养方案中各专业教材报送公司培训 中心备案。
第三章教学管理
第七条公司根据订单生培养需求选派专业人员作为订单班兼职 辅导员,参与订单班教学和订单生管理活动。订单班班主任应与 公司订单班兼职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 及时解决发现的问
题,保持订单班的良好运行。
第八条 公司根据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为订单班进行相应的授 课,授课内容包括公司发展状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设备技 术等。
第九条订单院校每学期应将订单生学习成绩、操行评定成绩、
奖惩状况等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培训中心备案。 订单生毕
业时,订单院校应及时将订单生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及本专 业要求取得的资格证书情况报公司培训中心。
第十条 订单院校应制定严格的订单班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订 单生的考勤和纪律管理,使订单生具备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职 业道德素养。
第十一条公司应做好订单班教学与管理检查工作,通过随机听 课、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组织考试等方式,了解订单班教学管 理情况。在第四学期末,由公司命题,组织对订单生进行专业考 试,以评估教学管理质量,并将考试情况反馈订单院校。
第十二条 订单生在校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 将责令退出订单班:
(一) 累计有两门及以上学科成绩不及格的;
(二) 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被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第四章实习管理
第十三条订单院校组织订单生在第三学年进入公司实习。运输 专业订单生在第五学期入司实习,其他专业订单生在第六学期入 司实习。
第十四条 公司在订单生入司实习前,对订单生进行专业知识及
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方可入司实习。考试不合格的,将
在入司实习前统一组织补考。 补考不合格的,一个月后再给予一 次补考机会。再次补考合格的订单生,应延长实习期三个月。再 次补考不合格的订单生,将责令退出订单班。
第十五条 订单生在入司实习前应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体检,体 检未通过的,应退出订单班。
第十六条订单生入司实习前,由公司与订单院校签定订单生实 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订单生实习期间,由公司与订单院校共同管理,订单 院校须指派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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