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dang中央、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县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普及安全常识,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有效查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组织机构
县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开展
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文广新局、县总工会、团县委等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和研究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县组委会主任由县政府副县长谢忠威担任,副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王小光担任,下设办公室(县安监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和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县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安排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1年7月1日至7月30日在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行业同时开展。7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县性活动、行业区域性活动和企业活动。
(一)全县性活动
。拟于7月初,召开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安委会办公室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面部署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
。县安委会领导采取会议讲话、检查工作等形式,强化思想发动,教育引导乡镇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树立安全发展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7月16日,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县安委会在人民街劳动就业局门前设立宣传咨询日主会场,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设立分会场,面向广大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主会场活动由县政府主办,县安监局承办。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机局、县服务业局在分会场开展咨询活动。活动时间:上午9:00—11:00时。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观看《生命不能重来》、《违章作业害人害己》、《安全带、生命带》等警示教育片,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特别要针对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部门要结合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深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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