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仪表规范
护士语言行为
护士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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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约束、指导、规范临床护理职业人员
护士仪表规范
着装方面
,戴护士帽,佩带胸牌。
,不得粘贴胶布、别大头针,衣帽不得翻在工作服之外。裙下摆及大脚裤不外露于工作服外。
,不得穿拖鞋或响底鞋,鞋跟不得过高。夏天不穿深色长袜,颜色要协调。
护士仪表规范
护士仪表规范
着装方面
要求:
忌脏:穿着工作服时必须保持干净,要经常性的换洗工作服。
忌皱:我们穿工作服时,要求外观要完好,做到线条笔直,避免皱皱巴巴、折痕遍布。
忌破: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的工作服在外观上发生明显的破损,就不宜在工作岗位上继续穿着。
护士仪表规范
举止方面
护士站、坐、行的正确姿态
原则:稳重、端庄、大方、优美。
共同要求:目光平视、表情自然,
挺胸收腹,两肩放松,自然向后。
护士仪表规范
站
走
蹲
坐
护士仪表规范
举止方面
站立时基本要求:
头:微抬,目光平和,自信。
肩:水平。
上身:挺直收腹。
双手:自然下垂在身体两侧或交叉于小腹处,右手四指在上,握左手食指。
双足:靠拢夹角60°,重心在足弓。
护士仪表规范
举止方面
坐时基本要求:
头、肩、上身同站立要求。
一足稍向后,一手轻拉衣角,另一手展平工作服后下部,轻坐下。
臀坐于椅子2/3或1/2处,双手相握放于两大腿上,双膝轻轻靠拢,两足自然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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