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行政领导工作,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 行,促进学校日常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长办公 会议制度:
一、 会议成员
校长办公会成员由校长、副校长、分管行政工作的班子成员、校长助理、校 办主任等组成。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二、 会议主持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召开。校长不能主持会议时,可委托一位校级领导 代为主持。
三、 召开时间
校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原则上定在每月第四周星期二举行, 特殊情
况下可随时召开。
四、议事范围
1、 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 彻落实措施;
2、 讨论落实校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
3、 讨论决定学校行政向上级行政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4、 研究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学期工作安排;
5 、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技规划、科研
计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制定和实施帅资队伍建设规划;
6、 讨论落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 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7、 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兴办产业,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大额资金使用 和基本建设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8、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组织实施完善行政管理系统、 设置和调整行政机构, 健全教学、科研、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决定师生员工的奖惩;
9、 审议决定学校召开的教学科研、 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 协调部署全校性的行政工作,听取行政部门重要工作汇报;
10、 讨论处理工会、教代会、团委等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 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1、 处理、决定日常行政工作需要共同商定的问题,通报工作情况。
12、 决定应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五、 会议议题
校长办公会的议题由办公会成员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经学校办公室汇总、 报主持人批准后列入办公会议程, 根据其轻重缓急程度决定提交会议讨论的具体
时间。
六、 会前准备
1、 学校办公室负责向办公会成员发出书面会议通知, 成员因故不能到会的,
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通知学校办公室。 如有可能,其意见应用书面形式
表达。
2、 列席人员名单由学校办公室根据审议议题的需要提出,报会议主持人批 准后发出列席会议通知。列席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会列席有关议题的审 议。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增加列席人员。
3、 除在办公会上进行一般性情况通报的议题外,所有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 议题应由有关职能部门将文件送办公会各位成员审阅,以便做好审议准备。
4、 办公会成员应在会前对议题的有关文件进行审阅,准备意见。如对某个
议题列入议程持有异议, 应在会前向主持人提出并通知学校办公室, 由主持人决
定是否对原定议程进行调整。
5、 议题确定后由学校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提出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 门必须在会前作充分准备,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
七、 议事规则
1、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会议发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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