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举报信是否受理
有关匿名举报信举报内容的调查汇报
管理处领导:
奉处领导指示,于七月十八日下午质检部盛青福、田补会、第二实施办屈根武三人就匿名举报信举报内容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汇报以下:
1. 举报信中有关“搞走九名监理工程师”,实际情况是这九人均因持假证、不称职等原因被管理处、高驻办开除,和DJN6标监理组长张艳辉无关,举报内容失实;张艳辉妻子作为监理员代管伙食期间管帐问题无据可查。但伙食确实不好,监理人员反应较大,影响了工作主动性,责令高驻限期整理、民主监督管理、定时公布帐目,预防伙食费被截流、挪作它用而影响整体监理工作。
2. 举报信中有关“隧道监理工程师被除名两个月后张艳辉弄虚作假”一事,实际是隧道监理工程师刘云峰工作到六月二十二日才离开施工现场,七月份人员还未作统计,所以张艳辉弄虚作假一事举报内容失实;
3. 有关第“三”条举报,实施办、管理处清查监理工程师到位情况是依据现场点名清点,而不是以墙上贴挂照片为准,举报内容失实;
4. 有关第“四”条举报张艳辉妻子周桂琴作为监理员无证、无件问题,经查实为助理工程师职称,有培训证复印件68608号),九八年五月二十日由西安公路交通大学签发。举报内容失实。
5 有关第“五”条举报张艳辉指使工地老板张德华为其安装空调一事,经查明为张艳辉将1700圆钱交给张老板代买代装,监理工程师马万清在场能够作证,且张艳辉自己保留
有收据。
6. 有关第“六”条举报“质检部门要求隧道停工整理,张艳辉不一样意停工并指使施工队继续施工对抗质检部门”一事,因无详细日期、桩号位置,不便查阅,经向现场隧道监理工程师卓江林问询,她说:“我对张艳辉是有意见,但这么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三高驻周高监及施工单位均证实没有发生过这件事。举报查无实据;至于举报中提到张艳辉收受施工单位好处仅属猜测,无据可查。
6. 有关第“七”条举报,K161+135桥18号承台反应有严重漏振情况,经高驻办、梁总检验并拍照后分析认为仅属于零星小范围外观缺点,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7. 有关第“八”条举报K160+838桥左幅15号系梁问题,经查阅原始统计实际15—a3、15—a4分别凿除米和米,实际浇筑砼比设计高出1。658米和1。72米。考虑施工困难原因及结合2021年2月25日管理处下发会议纪要文件,经高驻监理、设计单位同意系梁提升了90CM 。所以举报内容失实。
8. 有关第“九”条举报K161+135桥10-a1墩柱质量问题,经现场查看,在模板纵向接缝处,宽约1—、50-70CM长度、深不超出2MM范围内有轻微漏浆现象,另一侧面积约平方米范围内有三处累计长约米轻微振捣不实接缝,缝宽约。调查认为属于轻微质量事故,含有外观缺点,但不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已责令施工单位给予整改并在以后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综上调查结果显示,匿名举保人对工程质量表现出来的关心及对DJJ6监理组监理工作的忧患意识是应该给予肯定的,初衷是好的。但在
举报的问题不十分清楚或单凭想象想当然的猜测是不适当和有失真实举报标准的。同时,匿名举报对客观、全方面、公正调查和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同时无法联络并通知举报处理结果,是不值得提倡的。管理处已建立了通畅的多级举报渠道,应该经过正面主动反应问题,方便举报的问题能够得到立即处理,监督制度能够落到实处。
此汇报
调查人署名: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匿名举报信原件
2. K160+838丹江特大桥左幅15#系梁实际施工情况证实
3. 施工放样统计
4. 管理处会议纪要
浅析匿名举报的成因及对策
举报是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主渠道之一。?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朝野?。因为腐败含有较强的隐蔽性、区域性,要想形成对腐败分子强大的震慑作用,还得依靠人民群众。反腐倡廉工作只有充足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经过激励、引导、规范,才能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大格局:在2021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有%于信访举报。而2021年至2021年的5年时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近万件,查办职务犯罪的线索70%来自举报。群众举报已成为反腐倡廉、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举报在反腐工作中含有不可替换的作用,怎样充足发挥举报的质量对于有效打击腐败尤为主要。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觉,不少举报线索质量不高,其关键原因是案件线索中有近60%为匿名举报,即:在举报材料中不署举报人的姓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近些年来,即使各级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在提倡和激励实名举报方面作了很多尝试,但收效甚微。所以,认清匿名举报的社会原因,并采取对应对策,进而有效引导实名举报,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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