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标准.docx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防烟、排烟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 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 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管理责任
1、 设置在建筑内部的机械防烟、排烟系统是预防火灾发生, 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其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 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 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
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明确系
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 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
2、 设有机械防烟、排烟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 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和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 对系统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 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 维护,确保机械防烟、排烟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系统使用前准备
1、 机械防烟、排烟系统的使用管理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 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2、 机械防烟、排烟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系统竣工图、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 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 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3、机械防烟、排烟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
第四条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 机械防烟、排烟、通风空调系统所采用的机械加压送风机、 送风口(阀)、防火阀、挡烟垂壁、机械排烟风机、排烟口(阀) 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电动防火阀、风机控制柜等设备应是 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 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 其内容清晰,设置牢固。
2、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的控制柜应有注明系统 名称和编号的标志;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 应灵活可靠;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
3、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的风机应有注明系统名 称和编号的标志;传动皮带的防护罩、新风入口的防护网应完好; 启动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4、 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应安装牢固; 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
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能自动和手动启动相应区域的送风阀、 送风机,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 7m/s;防烟楼梯间的余压值应为 40〜50Pa,前室、台用前室的余 压值应为25〜30Pa。
6、 机械排烟系统系统应能自动和手动启动相应区域排烟阀、
排烟风机,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设有补风的系统,应
在启动排烟风机的同时启动送风机;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排烟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通风与排烟台用风机时,应能自动切 换到高速运行状态。
7、 电动排烟窗系统应具有直接启动或联动控制开启功能。
8、 电动防火阀应完好无损,开启与复位应灵活可靠,关闭时 应严密;应在相关火灾探测器动作后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第五条监控显示要求
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系统内的 防烟排

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标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我是开始
  • 文件大小31 KB
  • 时间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