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设置和管理技术规范
序言
为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规范农贸市场建设,引导农贸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市场协会、浙江省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关键起草人:吴干冰、杜泽贵、王晓文、吴晓兰、郑勤。
农贸市场设置和管理技术规范[1/6]
1 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销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合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场设置和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依据实际情况
参考本标准制订详细实施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通常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即全部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合用于本标准,然而,激励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通常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合用于本标准。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条文说明)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取下列术语和定义。
农贸市场是由市场举行者提供固定商位(包含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对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
立从事蔬菜、禽蛋、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属于
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置服务设施。
不可食用肉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无害化处理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成对人畜无害要求。
水产品“二去”服务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农产品废弃物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指在责任单位门前确定的责任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责任人和目标要求的制度。
4 场地要求
选址
农贸市场选址应该符合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计划和土地利用计划,按浙江省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相关规
定实施。
农贸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标准,符合交通、环境保护、消防等相关要求,和城区改造、居住区和小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建筑
激励新建农贸市场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新建农贸市场土建结构应采取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质结构。
农贸市场应含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大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必需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农贸市场出口不少于2个,关键出入口门的宽度大于4m。
新建农贸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大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大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大于3米,购物通道大于
,污物等其它通道宽度大于2米。
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通常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周围。
面积
农贸市场面积依据计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原因确定。其中,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
积不低于XX平方米,其它地方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农贸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
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依据需要合适增加。
农贸市场布局结构百分比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装修
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
农贸市场内墙(含立柱四面)应贴墙面砖,。
农贸市场房顶可采取防霉涂料,或吊顶应该采取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市
2021年农贸市场设置和管理技术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