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售后租回交易及其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是指承租人因资金缺乏,而将自有资产售与租赁公司,然后又将资产租回的租赁业务。承租人在此类业务中既可以出售资产取得现金收入,又可以通过租回的方式继续使用该资产。在售后租回的方式中,租赁付款和售价通常是互相关联的,因为他们是一揽子交易。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以所涉及的租赁类型而定。
由于售后租回业务包括销售产品,因此对于售出资产的损益的处理,是售后租回与其他租赁业务显著不同的地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融资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以递延,并按该项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其余业务比照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处理。在会计实务中,出租人一般采用总额法、承租人一般采用净额法。
例如,光华公司向梨园公司售出一台设备,并在售出的同时又租回该设备,设备的出售和租回同时在2001年1月1日生效。租赁期为5年,该设备原购入成本为180,000元,按直线法已提折旧30,000元,估计尚有使用年限5年,光华公司对梨园公司的售价(为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70,000元,该租赁协议没有制定担保余值的条款。年租金为40,357元,租赁内含利率是6%,另行借款利率也是6%。
显然,该租赁合同属于融资租赁。计算过程如下:
该租赁资产的账面净值=原购入成本-已提折旧=180,000-30,000=150,000(元)
未实现的售后租回损益=售价-资产账面净值=170,000-150,000=20,000(元)
利息和本金归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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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年租金│年应付利息│年应付本金│应付租赁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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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开始日││││ 170,000 │
│ 2001 │ 40,357 │ 10,200 │ 30,157 │ 139,843 │
│ 2002 │ 40,357 │ 8,391 │ 31,966 │ 107,877 │
│ 2003 │ 40,357 │ 6,473 │ 33,884 │ 73,993 │
│ 2004 │ 40,357 │ 4,440 │ 35,917 │ 38,076 │
│ 2005 │ 40,357 │ 2,281 │ 38,07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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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01,785 │ 31,785 │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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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售设备并租回时:
借:银行存款 170,000
累计折旧 30,000
贷:固定资产 180,000
未实现的售后租回损益 20,000
同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70,0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租赁款 170,000
(2)支付第一年的租赁款时:
借:利息费用 10,200
长期应付款——应付租赁款 30,157
贷:银行贷款 40,357
(3)每年根据新的资产价值计提折旧34,000元:
内部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交易及合并报表中的抵销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