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化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一、玻璃仪器的安全使用
玻璃仪器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有裂纹或损坏的不准使 用。
搬取装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颈部, 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 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 瓶架上搬取。
装碱性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
活洗装过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必须将危险物质 除净后,再用水活洗十净。
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 用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也内进行放热的溶液操作,如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十。
注意勿使玻璃棒和瓷器局部受热、受冷。例如在加热、 冷却设备的操作过程中,防止器也局部急剧的温度变化而破裂。
使用分离漏斗或其它密闭玻璃容器摇振挥发性液体时, 应经常不断的放出仪器中的气体,以免瓶塞冲出或爆裂
二、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
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 电工承担。
仪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电闸时要扣紧, 拉下电闸时要彻底,推进必须快速。
在同一电源上,不能同时使用过多仪器设备,以免造成 负荷过大。
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 压相符。
绝缘不合格,导线裸露或破裂,发现漏电的电器设备仪器 不准使用,要尽快修理。
如电器设备的线路一旦发热或温度超过规定,而发生故 障,应立即切断电源, 电工检修。
电器设备应严防受潮,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源开关。如有 水珠附上,禁止拉、合电闸。
在加热器的附近,不得放置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 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
9..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分析合格后,方 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
10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照 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进行抢救。
三、易燃易爆物质的安全使用
1、 凡使用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 橱内进行工作。
2、 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 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 禁止用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蒸僻或 加热。其沸点低于100C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 100C者,应在油浴上 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
4、 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
5、 蒸发可燃液体时,禁止将蒸汽直接排在室内空间。
6、 熔融石蜡时,应放在砂浴上进行,切莫过热,以免着火。
7、 禁止将氧化剂与可燃物品一起研磨。 不能在纸上称量氢 氧化钠。
8、 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 碰撞和摩擦。
9、 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应立即切断 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
挥发性有机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或冰箱或铁柜 内,低燃点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室温过高时,尚应备有冷却装置。
四、 有蠹、有害物质的使用
盛装有蠹物质的容器上的标签应注明“有蠹”或“剧蠹” 字样和醒目的危险标志。
使用腐蚀性、刺激性及剧蠹物品时,如:强酸、强碱、浓
氨水、氢化物、三氧化二不申、碘等必须戴胶皮手套和防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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