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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宿舍管理条例(2012.7.29正式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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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申请住宿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实际住址
联系电话
住宿期限
申请住宿事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园长批示
后勤主任审核意见
南京市雨花台区菁菁幼儿园
教师宿舍管理条例
为加强教师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住宿老师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教师宿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房舍管理
第一条 教师宿舍是本园在条件十分有限的情况下,特别向住宿有实际困难的教师提供的一种无偿待遇,并由本园全额承担因教师在本园住宿期间所额外产生的水电等实际费用,其目的是为了使教师能有更多的精力致力于幼教事业。教师住园时,须首先向园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对《教师宿舍管理条例》进行确认签字,并承诺遵守。只有承诺自觉遵守本条例,园长室方能启动审批程序。一旦获得房号、床位批准,未经园长室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教师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后勤主任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三条 教师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本园的宿舍分配、调整和收回决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任何家具和设施。
第四条 教师合同期满或中途离职等,必须在离园前到园长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后勤主任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园手续并在二天内搬离教师宿舍。
第五条 寒、暑假需留宿的老师必须重新填写《申请留宿登记表》,经园长批准后方可续住。
第二章 内务管理
第六条 值日老师负责当日住宿老师的宿舍卫生检查,监督教师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每天早晨上班前住宿老师应自查宿舍区及宿舍门前卫生状况,确保地面整洁。全体住宿老师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由该房间老师负责清扫、保洁。拖把等清洁用具不得摆放在门口。
第八条 定期进行大扫除,清理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共用卫生间,做到地面、窗玻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卫生间干净整洁。拖把等清洁用应摆放在指定位置。
第九条 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该房间的老师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十条 维护宿舍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厕所、水沟。
第十一条 牢固树立节约用水意识,水龙头随用随关,严禁“常流水”。洗衣等用水必须循环利用,统一倒在蓄水桶内,用于冲洗便池等。
第十二条 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见附件)办理。
第十三条 后勤主任应经常督促检查,并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和公布结果。违反本管理条例的将予以处罚。屡教不改的将取消住宿资格。
第三章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四条 老师在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大音量开音乐或进行其他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 晚上宿舍规定时间统一熄灯或由老师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住园老师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 晚上熄灯后,如无特殊情况,尽量不打电话,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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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miaoshen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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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