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中国合同法赠与合同释义.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中国合同法赠与合同释义
本章共十一条,对赠与的概念、赠与的成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
【释义】本条是对赠与概念的规定。
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我们可以从赠与的概念中看出如下内涵:
,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虽为单务、无偿,也需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即不成立。
。赠与是以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为内容的,是赠与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的。这是赠与与借用的主要区别。
。所谓 无偿 ,是指仅由当事人一方为给付,另一方不必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在赠与中,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不需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这是赠与与买卖等有偿的主要区别。
。所谓 单务 ,是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债务,另一方不负债务,或者虽负有债务,但无对价关系的。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并非赠与人所负义务的对价,其间的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因此赠与为单务。
。赠与是实践还是诺成,与赠与自何时成立直接相关。赠与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国外立法例上有不同规定,我国法学界也有不同认识。所谓 实践 ,又称 要物 ,是指除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它以当事人的合意和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所谓 诺成 ,又称 非要物 ,是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即能成立的。它以当事人的合意为成立要件。
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将赠与作为实践;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则在其立法中将赠与规定为诺成。在我国法学界,有的学者主张赠与为实践;有的主张赠与为诺成。
在法赠与一章的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对应当将赠与规定为实践还是诺成,赠与自何时成立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意见认为赠与应为实践,自标的物交付时成立。否则当事人之间达成赠与之合意,如果赠与方不履行赠与义务,即要受到强制执行,则对赠与人实在不公平。同时也会使赠与人在表达赠与意愿时心存顾虑,从而打消赠与的念头,这反而使受赠方减少了更多的受赠机会。有的意见认为赠与应为诺成,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如果赠与人在未交付赠与物之前都可以不履行交付义务,赠与的意思表示对赠与人没有任何拘束力,则与诚实信用原则背道而驰。在受赠人基于对赠与人的信赖,为接受赠与物所做出的物质上、经济上的准备,也不能得到补偿,这对受赠人也是极不公平的。还有的意见认为,可以将口头的赠与规定为自财产交付时生效
;同时将书面的赠与规定为订立后即生效,因为当事人既已订立书面,表明其意思表示已较慎重,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赠与义务。
法的规定表明赠与为诺成,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而无论其是以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订立的,也无论赠与的财产是否交付。同时考虑到赠与中,难免有赠与人因一时冲动而为之的情况,因此法还对赠与任意撤销的适用问题做了规定(详见后述)。
。赠与是要式还是不要式,与赠与是否成立也有关联。所谓 要式 ,是指法律要求必须采用一定的形式的。所谓 不要式 ,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不要式不排斥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只是的形式不影响的成立。依照法的规定,赠与为不要式。赠与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的成立。
在赠与是否为不要式,是否必须经过公证证明的问题上,不同国家的规定有所不一。如德国、法国和意大利要求赠与需经过公证程序方为有效。德国规定,为使以赠与的方式为给付的契约有效,其约定应有公证证书。欠缺前项规定的方式者,得以履行约定的给付,补充之。法国规定,一切生前赠与行为,应以通常契约的方式,在公证人前作成,并应将契约原本留存公证人处,否则赠与契约无效。意大利规定,赠与应当以公证的方式作出,否则无效。而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允许赠与采用书面或者非书面形式,也未要求赠与必须经过公证证明。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不适用前款规定。
【释义】本条是对赠与的任意撤

中国合同法赠与合同释义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raojun00002
  • 文件大小43 KB
  • 时间2021-02-26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