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湖一号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公示.doc丁香湖一号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公示
经研究,我局拟批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丁香湖一 号巷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建设单位
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
二、 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于洪区丁香新城北陵街道。
三、 建设内容
丁香湖一号巷西起西18规划路,冬至二环(白山路),道路全长 348米,道路规划红线宽18米,车行道宽度12米,为机非混行车道, 两侧为3米人行道。本工程包括新建道路、排水、绿化、路灯及交通 工程等。
四、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废气排放标准项目机动车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新污染源);废水 排放标准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DB21/1627-2008);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采用国家《建筑施 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 项目拟釆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对策与措施
⑴对易散失物资加强管理,不得裸露堆放。
⑵易散失的筑路材料运输应采用湿法,并加盖篷布,防止扬灰
对大气的污染;
⑶运输材料的道路、施工现场需采取必要的洒水措施,防止扬 尘。洒水时间主要在无雨的天气,每天洒水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⑷路基填筑时,根据材料压实的需要相应洒水。承包商还必须 在材料压实后经常洒水,以保证材料不起尘。
⑸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保证行驶速度,减 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建议
⑴加强施工管理,在居民集中区150m以内的施工场地,禁止 强噪声的机械夜间(22:00〜06:00)作业。因工程质量要求而必需 夜间连续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 的证明,并应事先作好宣传工作,并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 等防噪措施。
⑵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 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如用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 具,用低噪声的钻孔灌注桩代替冲击式或振动式打桩等等。振动较 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应注意对设备的养护和正 确操作,尽量使筑路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声级水平。对强噪声施 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挡措施。料场、拌和场等的选址应设置 于距离声环境敏感点300m以外。
⑶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 特点。距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超出噪声标准,一般可采取施工
方法变动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 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施工期间的 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作为施工活动的声源,要求承包商通 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⑷施工便道不得穿越声环境敏感点。
⑸为了监督和保护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将进行施工期的声 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如:限制工作 时间,改变运输路线,采用临时声屏障等措施。
⑹预测噪声超标敏感点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使道路周边居民有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根据敏感点噪声预 测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可采取的措施有:道路两侧 加设隔声窗,改变使用功能、种植绿化林带降噪、对建筑物做吸隔 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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