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废品处理规定
文件编号 ADD-RNC-QA-002
提供如何对公司生产产生的废品进行处理的办法。
该程序文件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生产产生的废品含成品和半成品,和批准报废并由公
司承担费用的零部件;
本程序不适用于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
废品: 由于不合适的设备调整或员工不恰当的操作或不合格的原材料所引起的半成品
或成品失效,经分析后不能继续使用或作为成品出售,在经合适的程序批准后由公司
承担相应损失的不合格半成品和成品。
生产部
质量部
行政部
计划部
物流部
本程序是对《不合格品控制》(ADD-PCD-QA-004)的补充。进一步规范如何报废不合
格品和再回收利用不合格品。
已判断并批准为废品的,必须和其他需要进一步判断的产品/半成品在生产车间分开存
放。区域需要有明确的标识。
废品在每日出车间前必须由检验员进行数量清点(对于减振器成品)后,并填写《报
废申请单》,由检验值班组长或以上主管签字后,由检验员将废品移到公司指定位
置。
如果发现未经批准报废而废品流出车间的情况,将废品搬出车间人员和该车间课长将
受到处罚。
对于非减振器成品如半成品(如滚错字的钢管,焊错零件的焊接件等),由检验员和
车间课长在下班时核对种类和大致数量,签字后作为废品出车间。所有废品都必须是
已经按《不合格品控制》批准的。
对车间发现的供应商零部件不合格或由供应商的不合格零部件造成公司产品或半成品
不合格的,必须依据《不合格零部件控制》进行处理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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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第A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页码 废品处理规定
文件编号 ADD-RNC-QA-002
车间外,除公司指定的存放废品的地方,不准任何车间任何人随意堆放废品。否则可
能遭到有关纪律的处罚。
各车间每班在下班时一次性清理当班废品。由各车间负责将批准的废品在出车间后存
放到指定的地点(成品、半成品的存放地点由行政部指定,零部件的存放地点由计划
物流部指定)。在车间外指定的废品区,减振器成品和其他半成品必须分开存放。 对于在成品仓库中发现的经分析后不能出售的废品(如在接到客户投诉后,库存中的
同种产品),由质量部填写《报废申请单》,金额小于10,000RMB的,由主管质量的
副总批准,金额在10,000RMB~100,000RMB的,由总经理批准,金额在100,000RMB以
上的,由董事批准。得到批准后,视报废数量的多少,直接由计划物流部安排运到废
品处理车间进行分解处理。
《报废申请单》在会签完毕后由质量部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记录产生之日起1年。 所有的成品减振器(翻边或焊接封口已完成)在得到适当的批准后由废品处理车间进
行分解。对分解的减振器废品车间需要统计数据并每日将数据送交质量部文员进行统
计。所有非减振器成品,由行政部视废品数量的多少统一搬运出厂进行出售。同时记
录出售的重量和日期。出售的货款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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