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协议书
甲方:合作导师姓名:
学科组/项目组:
乙方:联合培养学生姓名:
丙方: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联合培养学生分类:
联合培养研究生:在我所学科组完成一定科研任务且培养期一年及以上的在校研究生;
代培研究生:在我所学科组承担一定科研任务且培养期6-12个月的在校研究生;
客座研究生:在我所学科组从事实践和学习且培养期少于6个月的在校研究生;
实践大学生:在我所学科组从事实践的大学本科在校生。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导师负责制。乙方在联合培养期内须严格遵守东北地理所各项管理规定,由其所内指导教师负责管理,丙方及所内各职能部门监督执行。乙方应在其学籍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等),未参保者与甲方协商解决,乙方在甲方培养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如出现疾病或意外伤害事件,甲乙双方及乙方学籍所在学校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责任。
二、公寓入住。丙方视研究生公寓入住情况,审批乙方入住申请、分配房间(原则上丙方不为客座研究生和实践大学生安排住宿),乙方入住研究生公寓后须遵守《东北地理所研究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乙方签署本协议前应阅读并知晓此规定内容。无助理津贴者公寓入住费以现金或课题所内转账形式支付。
三、学生活动。丙方组织的学生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中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可以参加。
四、三方义务。甲方在培养期间指导乙方科研、学习并直接负责管理乙方,确保乙方遵守东北地理所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按要求完成工作内容,严格遵守东北地理所管理规定;丙方按甲乙双方约定发放助理津贴,安排住宿,监督管理。
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时要填写津贴停发通知书。
五、培养期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六、培养内容乙方在甲方进行(工作内容及考核指标)
。
助理津贴。助理津贴 元/月,经费来源(课题号) ,发放期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个月,合计 元。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学历层次、科研能力等因素给予一方一定的助理津贴,不得超过所内同等研究生标准。
八、学生及导师信息:
导师联系方式:手机号 座机号:
学生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专业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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