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总则
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2.1组织机构
2.2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岗位责任制
2.2.1总经理防火、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2.2.2部门负责人防火、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2.2.3柜组防火、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2.2.4员工个人防火、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2.3各项安全制度
2.3.1门卫制度
2.3.2保密制度
2.3.3交通安全制度
2.3.4防火制度
2.3.5用电用火制度
2.3.6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2.3.7防诈骗制度
2.3.8值班制度
2.3.9进场、清场制度
2.3.10临时工管理制度
2.3.11安全检查制度
2.4奖惩制度
2.4.1奖励制度
2.4.2处罚制度
安全防范措施
3.1处置火灾预案
3.2商场突发性暴力,抢劫事故应急措施
3.3收银工作安全防范措施
3.4财务部安全防范措施
3.5策划营销部安全防范措施
3.6库房安全防范措施
3.7各办公室安全防范措施
3.8营业柜组安全防范措施
3.9商场钥匙管理规定
3.10贵重商品管理规定
3.11低压电器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督查体系
4.1执行人
4.2督查方式
4.2.1定期检查
4.2.2不定期抽查
4.2.3节前检查
4.3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处理
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内部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工作,有效地预防火灾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政党的经营业务活动和内部治安秩序,以保障顾客及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确保客户及国内消费者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市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手册。
1.2公司的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预防为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以三级管理、四级责任制为中心的防火安全、治安保卫责任制。
1.3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及措施。
1.4狠抓督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逗硬执行本手册之奖惩条例。
1.5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由公司总经办对本手册之有关规定,提出修订意见,经报集团保卫处审批后予以修订、完善。
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2.1组织机构
2.1.1公司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的机构设置,实行公司、部门(科室),柜组三级管理,按照“层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建全各种安全机构。
2.1.2公司总经理是本企业法人代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经理是企业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定责任人;公司确定一名副总经理主管防火、治安保卫工作(为一级管理)。
2.1.3各商品部、行政部室的主管责任人,是该部门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为二级管理);并配二名专(兼)职防火、治安保卫工作主管员,在部门防火,治安责任者领导下,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2.1.4各柜组的柜长,是该柜组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为三级管理)。
2.1.5公司保卫处既是公司安全防火、治安保卫的职能部门,又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在公司和公安机关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职责权限对连锁店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2.2四级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
2.2.1公司总经理防火、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2.2.1.1公司总经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办事日程;加强对职工的法制教育;经常督促、检查各项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任命部门(科室)治安、防火责任人,每年签定各部(科室)治安、防火责任承包书。层层落实责任,以确保公司安全。
2.2.1.2公司分管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的副总经理,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防火、治安工作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的指示;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公司的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安全检查,督促检查防火、治安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各项安全中有突出贡献者,提出表扬和奖励,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认真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审查重大防火事故调查报告书。
2.2.2商品部、行政部室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的职责:
2.2.2.1任命本部门三级防火、治安责任人;对所属员工进行经常性的遵章守纪、法制观念、安全意识的教育。
2.2.2.2贯彻公司的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规定,制定本部门的防火、治安突发事件预备方案,并组织近似实战的演练,以做好预防工作。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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