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第一案
1995年5月9日,正当全国各地高校和中专招生筹备工作紧锣密鼓进行之中,浙江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系列贿赂案的“头号人物”、原省招生办主任鲍光鸟受贿案,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讼诉。至此,鲍光鸟这位昔日权倾一方、位尊一时的官员,在6名和其沆瀣一气的跳梁小丑相继落入法网以后也马失前蹄,沦为一名阶下囚……
风起青萍 东窗事发
招生工作一向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去年年底,一封署名举报信和一份控告书,分别寄到浙江省省长万学远和省教委领导的手里,两份材料全部反应了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老师许雪明在借调到省招生办工作期间收受贿赂的问题,尤其是那封出自浙北偏僻乡村一位青年之手的举报信,字字激愤,揭露了许雪明在1994年趁招生之机向一名考生家长索要1万元现金的卑劣行径。这引发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即批转给省检察机关要求严厉查处。
任务交给了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辖区所在的拱墅区检察院,1994年12月8日,该院贪污贿赂侦查局的几名办案骨干,在检察长郑惠明和分管副检察长俞膺的直接指挥下,立刻进行秘密调查。短短两天时间的细致调查,举报信反应的情况得到了证实。同时,敏锐的检察官抓住疑点,步步深入,又快速查明了许雪明在1994年9月向另外一名考生家长收受2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
1995年1月3日早晨,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的许雪明被“请”进了拱墅区检察院。审讯室内,检察官未等许雪明惊魂初定,即步步紧逼。在检察官的强大攻势和大量无可反驳的证据面前,许雪明供认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在1993年和1994年的两年招生工作期间,许雪明均被借调到省招生办帮助工作。头一年,当她还只是省招生办中专计划审核组的通常工作人员时,即已“初露锋芒”,收受2名考生家长的贿赂款3万元。第二年,当她担任省招生办中专招生秘书组副组长以后,其贪欲更是有加无已。在不到半年时间里,竟前后向11名考生家长或亲属索要、收取现金8万余元。这么,在1993年到1994年两年招生中,许共向13名家长索要、收受贿赂11万余元。除了分给她人之外,其个人实得赃款84000余元。
许雪明的受贿罪行,不但数额大,而且手段极其卑劣。
1994年9月初,当年的中专招生工作行将结束,许雪明得悉浙江省建筑材料学校还有多个招生机动指标未用,即和该校学生科科长取得联络,为其后来大肆敛取不义之财作准备。
几天以后,受人之托的浙江省桐乡市某中学校长,为按要求降分后已上分数线的考生沈某就读自费中专找到许雪明。许竟赤裸裸地对来者说:“只要拿出1万元,就能够读书了。”
9月13日,当沈某的哥哥赶到许雪明的宿舍,将全家老少东凑西借的1万元钱交给许雪明时,许拿出一张入学通知书昧着良心谎称:“这1万元是为了换取入学通知书而送给他人的。”
沈某的哥哥接过入学通知书,看到上面写着“入课时须交7400元”多个字,马上傻了眼:不是说只要拿1万元就能够读书了吗?怎么还要交7400元?但她哪里知道,这1万元其实是付给许雪明的“好处费”。
一纸入学通知书,既给沈某一家带来欣慰和惊喜,也给她们带去重压和焦虑。7000多元钱到哪里去借?这学到底还上不上?一家人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同村的乡亲得悉这一情况,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然而,就在她们为本村历史上第一个中专生,你三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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