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悔读书迟逃逸三小时归案悔已迟
交通肇事逃逸,不但有悖伦理道德,还违反法律。王某才逃了3个小时,手腕就被牢牢地戴上了手铐。 血案突发 2021年10月29日下午1时57分,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案:云南省道永昌公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双排座小货车撞倒一辆摩托车后逃逸,摩托车驾驶人受伤。
民警立刻赶赴现场:只见一辆枣红色五羊125摩托车横躺在路边,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办案民警立刻对肇事现场遗留物进行了具体勘查,期望能从事故现场查找到肇事车辆的蛛丝马迹。民警从受害者所骑摩托车油箱部位发觉了白色漆印,能够证实肇事车为白色。从现场轮胎印上可知,肇事车当初由南向北行驶,目击者亦予证实。
严密排查
交警大队快速开启了《永平县交警大队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处理预案》,组织开展对肇事车辆和肇事逃逸人员的追缉,同时和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络,帮助查堵。
下午2时30分许,民警兵分两路:一路以博南镇曲硐为关键区域,以双排座白色小货车为关键排查车型;一路留守现场,继续勘查,搜集物证。
民警前后在曲硐走访了200多人,排查车辆50多辆,搜集有价值线索5条。经分析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福田小货车,从水泄乡往博南镇运输牲畜的途中发生了车祸。一位目击者提供了一条主要线索:肇事车辆可能是曲硐桃新村王某的车。
民警缩小了侦破范围,立刻前往桃新村王某家中进行调查。在王某家的后院仓库,民警发觉停放的一辆牌照为云L28075号的双排座福田小卡。其车型、颜色、碰撞痕迹和事故勘验过程中搜集到的证据材料相符,有重大嫌疑。于是民警立刻和车主电话联络,要求其速到车辆停放处接收调查。虽经数次催促,但车主终未露面,民警将车辆扣回大队。
车主归案
16时50分,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侦破攻势,车主王某来到交警大队。起初,王某拒不认可自己肇事的事实。后经民警出示证据,晓以利害,王某最终交待了肇事逃逸的经过:
当日中午12点左右,王某无证驾驶白色小货车载牲畜从水泄往曲硐方向行驶。当行至肇事路段时,和对向行驶的二轮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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