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项目三 给排水施工图识读
第一节 建筑给水系统
、建筑给水系统的分类
建筑给水系统是供应建筑内部和小区范围内的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的系统,它包括建筑内部给水与小区给水系统。而建筑内部的给水系统是将城镇给水管网或自备水源给水管网的水引人室内,经配水管送至生活、生产和消防用水设备,并满足各用水点对水量、水压和水质要求的冷水供应系统。它与小区给水系统是以给水引入管上的阀门井或水表井为界。
建筑内部给水系统按用途可分为生活给水系统、生产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
(1) 生活给水系统
生活给水系统是为住宅、公共建筑和工业企业内人员提供饮水和生活用水(淋浴、洗涤及冲厕、洗地等用水)的供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又可以分为单一给水系统和分质给水系统。单一给水系统其水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分质给水系统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分为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的直接饮用水系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系统,符合《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杂用水系统(中水系统)。
(2) 生产给水系统
指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给水系统,供给生产设备冷却,原料和产品的洗涤,以及各类产品制造过程中所需的生产用水或生产原料。生产用水对水质、水量、水压及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应按生产工艺设计要求确定。生产给水系统又可分为直流水系统、循环给水系统、复用水给水系统。生产给水系统应优先设置循环或重复利用给水系统,并应利用其余压。
(3) 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是供给以水灭火的各类消防设备用水的供水系统。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对某些多层或高层民用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某些生产车间和库房等,必须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但必须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保证供给足够的水量和水压。
上述三种基本给水系统,根据建筑情况、对供水的要求以及室外给水管网条件等,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可以分别设置独立的给水系统,也可以设置设置两种或三种合并的共用系统。共用系统有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系统、生活-消防共用系统、生产-消防共用系统等。
二、 建筑给水系统的组成
建筑物内的给水系统如图下所示。
图1 建筑内部给水第统
1-阀门井 2-引入管 3-闸阀 4-水表 5-水泵 6-逆止阀 7-干管 8-支管 9-浴盆 10-立管 11-水龙头
12-淋浴器 13-洗脸盆 14-大便器 15-洗涤盆 16-水箱 17-进水管 18-出水管 19-消水栓
A-入贮水池 B-来自贮水池
(1)引入管
是建筑物内部给水系统与城市给水管网或建筑小E给水系统之间的联络管段,也称迸户管。城市给水管网与建筑小区给水系统之间的联络管段称为总进水管。
(2)水表节点
安装在引入管上的水表及其前后设置的阀门和泄水装置的总称。当需对水量进行计量的建筑物,应在引入管上装设水表。建筑物的某部分或个别设备需计量时,应在其配水管上装设水蒸 住宅建筑应装设分户水表。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的独立消防给水系统的引人管上,可不装设水表。
(3)给水管网
是指由水平或垂直于管、立管、横文管等组成的建筑内部的给水管网。
(4)给水附件
给水附件指管路上闸阀、止回阀等控制附件及淋浴器、配水龙头、冲洗阀等配水附件和仪表等。
(5)升压和贮水设备
在市政管网压力不足或建筑对安全供水、水压稳定有较高要求时。需设置各种附加设备。如水箱、水泵、气压给水装置、贮水池等增压和贮水设备。
(6)消防防备
消防用水设备是指按建筑物防火要求及规定设置的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
(7)给水局部处理设备
建筑物所在地点的水质已不符合要求或直接饮用水系统的水质要求高于我国自来水的现行水质标准的情况下,需要设给水深处理构筑物和设备来局部进行给水深处理。
第二节 建筑排水系统
、建筑排水系统的分类
建筑物排水系统的任务是将人们在建筑内部的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中产生的污、废水以及降落在屋面上的雨、雪水迅速地收集后排除到室外,使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并为污水处理和综合利用提供便利的条件。按系统援纳的污废水类型不同。建筑物排水系统叫分为一类 生活排水系统、工业废水排水系统、雨(雪)水排水系统。
(1)生活排水系统
该系统用来收集排除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工厂生活司的人们日常生活所产生的污废水。通常将生活排水系统分为两个系统来设置:冲洗便器的生活污水,含有大量有机杂质和细菌,污染严重。由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收集排除到室外,无排入化粪池迸行局部处埋,然后再排人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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