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考试群)
一、申报要求
2011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上仍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执行。凡2010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并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均可申报。
(一)具有会计中级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取得会计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会计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会计中级资格后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连续担任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会计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审计师、统计师、财政税务专业经济师等会计相关职称转升或转评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
1、目前在会计岗位上,并取得审计师、统计师、财政税务专业经济师等资格5年以上(含5年)的申报人员,其从事审计、统计等会计相关工作的年限可以连续作为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正常申报高级会计师。
2、取得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高级职称3年(含3年)以上,目前在会计或会计管理岗位上,有会计工作业绩和成果,可以按照条件申请转评高级会计师。
(三)破格申报人员需要进行本专业知识的面试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会计及会计相关中级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过全省或一个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务会计或相关业务法规、规章制度或办法的制订工作。
(二)制订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或者策划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咨询方案被采纳。
(三)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承担本行业省(部)级会计研究课题、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级2项以上。
(四)参加过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大中型企业上市、改制、重组、清算等方案拟定,提出的建议或措施有两项以上被采纳的(由相关项目组织单位提供证明)。
(五)会计中介机构中,从事审计、评估工作5年以上,担任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审计或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为企业书面提出管理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明显效果的。
(六)连续担任企业集团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财务处(科)长3年以上,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取得特别显著的成绩(由本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市职称部门或省行业主管单位职称部门核准)。
三、关于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会计及会计相关中级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拟定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或相关业务法规、规章制度或办法,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主持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创造了先进的管理经验,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被省(部)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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