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一)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7条
、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
、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指学历教育),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这里所称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二)根据国家的其他规定,下列项目减征或免征营业税
(1)保险公司开展的1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是指保期1年以上(包括1年期),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金保险、健康保险。
(2)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10)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作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5)对社保基金理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35)对QFⅡ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1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作为境内提供保险,为非应税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了解
(14)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营业税。
(15)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16)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
(18)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13)到(18)金融保险
(40)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时,出售、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出售、转让债权或将其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不征收营业税;销售、转让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动产不征,不动产证)
(29)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30)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1)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6)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9)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其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而获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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