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积分核定办法
(试 行)
总 则
为准确评价辅导员班主任 (后称辅导员) 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建立健全科学、 合理的班主任考核指标体系, 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班主任履职情况的鉴定、 激励和导向作用, 充分发挥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 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形成良好的长效激励机制,根据《铜仁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试行)(院政发[]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积分程序及核定
第一条 辅导员工作积分按每周分计算,所带班级人数在
(含)人以内。年度基本积分为分×周分。原则上每名辅导员所
带班级数不得超过个, 超过个班级的, 从第二个班级起每周依次
在前一个班级工作积分基础上递减分。
第二条 辅导员所带班级人数超过人的, 每超过一人次增加个积分。
第三条 各系(部)、学院职能部门遵照《铜仁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评定辅导员工作成绩,核定考核等级。
第四条 根据辅导员考核等级, 在辅导员基本积分基础上进行浮动。浮动办法是:优秀(分以上)上浮,优良(分)上浮,合格(分)和基本合格(分)持平,不合格(分以下)下浮。
加分与扣分
1 / 2
第五条 加分
、辅导员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系级荣誉原则上
分别按分、 分、分、分、分加分。 若有其他突出事迹, 由系(部)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上报材料酌情加分。
、辅导员所带班级或集体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系级荣誉原则上分别按分、分、分、分、分加分。若有其他突出事迹,由系(部)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上报材料酌情加分。
、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
铜仁学院辅导员工作积分核定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