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室管理制度1
一、检查预约制度
1、各种镜检查必须由经管医生按适应证及禁忌症选择病例,填写申请单送到镜科,由镜科办公室护士,根据当时实际情况,预约检查治疗日期,并进行预约登记,办理交费手续。
2、办公室护士接到申请单后应详细检查填写项目,如填写不详,可退回作补充填写或重新填写,确保申请单的质量符合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
3、申请医生选择病例不当,不符合适应证或病人有禁忌症,办公室护士应讲明理由退回申请单,不予预约。
4、常规检查预约时间门诊病人一般不超过一周,住院病人不超过三天,如有特除情况应与镜科办公室护士联系。
5、急诊或特殊病例,申请医生可直接与镜科办公室护士联系处理。
6、申请单预约后,未按规定日期来检查者,该申请单按作废处理,若还需检查应重新申请(无特殊原因不给予退款)。
7、门诊病人应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以便有特殊情况及时联系。
二、仪器管理制度
1、所有仪器设备均有镜科统一管理,应定点定位放置,不得随意搬动。
2、各检查室仪器设备由当月在本室工作护士负责,建立仪器清点本;定期进行清点登记,在本室工作结束后应详细交班。库房应有专人管理。
3、一切贵重设备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准携带出院外使用。
4、所有仪器应保持清洁无尘,无有害气体侵蚀,无直射。
5、不常用仪器应保持每两周检查一次,电器设备需每月作通电试验,必要时作档案记录。
6、仪器损坏需填写记录卡,送修及修理后应作检验记录。
7、各种仪器应建立使用情况登记,维修登记,借还登记本及仪器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仪器操作规程。
三、候诊室工作制度。
1、候诊室为各种镜检查治疗前病员等侯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候诊病员应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按顺序就座,不得大声喧闹。
3、不得吸烟及到处走动,应爱护公共财物,有问题可随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工作人员应注意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候诊病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检查治疗次序,原则应遵循:(1)军人老干部优先;(2)重症优先;(3)超过70岁老人优先;,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安排。
4、急诊病人, 可由经管医生与镜科办公室护士联系,不需候诊,可直接进入镜科检查治疗。
5、定期对候诊室进行卫生清洁。候诊人员应发扬文明精神,保持室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乱扔杂物,为候诊人员创造良好的候诊环境.
四、复室工作制度
1、复室为ERCP检查治疗后复及年大体弱重症病人休息过渡场所,故应保持室整齐清洁安静有序。
2、进入复室的所有人员应听从复室护士的安排,统一室设,室物品、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科主任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3、每天按时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室整洁。
4、工作人员进入室,必须穿工作服,着装整齐,不得在室吸烟。
5、医护人员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文明服务、态度和蔼、热情接待每位病员,耐心周到为病员服务和解答病员提出的问题。
6、进入室的病员及陪护应服从医护人员的管理,按指定地点休息,服从治疗和护理,爱护公共财物,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护理站翻阅各种记录。
7、加强营具、被服、药品的管理,建立帐目,专人保管,定期清点,在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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