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念中心组学习发言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它要求我们各级检察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xx同志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全面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意义,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执法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这段时间学习中央、省、市对活动的要求以及我到哈市参加哈尔滨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检察机关要想把这次活动抓好,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认真搞好学习培训,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本质要求。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紧紧围绕
“依法治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重点学习xx的重要批示、xx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检察院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对骨干和重点执法岗位的检察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要适时组织本地区检察业务专家和法学专家举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通过培训,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深刻、把握得更准确,划清与错误观点的界限,真正搞清楚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为坚持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实事求是地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这是活动的关键环节。经过这几年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活动,特别是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整改活动,我们在解决队伍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检察人员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对照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也还不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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