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件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工种 ,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防止坍塌。 ,严禁超负荷堆放。 ,起重司机、指挥、司索和其他起重工人,均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试吊。 、统一的信号。 7. 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扳时,应先起钩稳定配合伸降臂;由外向里起扳时,应先伸臂配合起钩。任何情况下,均必须吊机支腿伸出支撑牢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 ,两侧斜撑不少于三道,应有焊工配合及时烧焊。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10. 吊引柱子进杯口,事先在杯口放十字轴线对中,吊点棍应反撬,临时固定的楔子每边需二只,松钩前应敲紧。 11. 无缆风绳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 1/20 或不足 60㎝时,禁止无缆风绳校正。 12. 禁止将任何物件放在板形等构件上起吊。 13. 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直接用吊钩。 14. 吊装屋面板、楼面板时,禁止在结构楼层上超荷载堆放板料。 15. 遇有大雨、大雾、大雪或六级以上阵风大风等恶劣气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6.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1) 起重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 超负荷不吊; (3) 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 吊物上有人不吊; (5)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 斜拉工件不吊; (8) 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 小配件或短料装盛过满不吊; (10) 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17. 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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