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新桥镇2012乙脑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是由虫媒传播的自然疫源性疾病,发病后,致死率、致残率高,是严重危害青少年身体健康的传染病之一。临床上以高热、意识障碍、抽搐、呼吸衰竭、脑膜刺激征及病理反射征为主要特征;多发于夏、秋季节;严重危害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据疫情报告,2007年以来衡阳市乙脑疫情呈现迅速上升趋势,其中2011年乙脑发病率较上一年上升40%,为降低乙脑疫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乙脑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现根据《全国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以村为单位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90%以上,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控制乙脑疫情,防止暴发流行。
原则:加强健康教育和疫苗接种知识宣传,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循群众自愿接种的原则,努力提高乙脑灭活疫苗接种率。
二、组织措施
1、新桥卫生院负责制定全乡实施方案、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物资准备、疫苗订购、分发及监测评价。
2、乡村医生负责承担本辖区内乙脑疫苗接种、宣传、发动工作,并按常规要求填写“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册”。
3、成立乙脑疫苗接种领导小组,由曹伟同志任组长,李铁军任副组长,李文昌、李自龙为成员;成立预防接种技术指导小组,李铁军同志任组长,李文昌、李自龙、任组员,负责全乡预防接种技术指导工作。
4、采用以县疾控中心派员到各乡镇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进行集中定点接种方法。
三、接种原则
200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用乙脑疫苗(目前我省统一使用的是减毒活疫苗),对其他非免疫规划对象(2008年9月30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可以在“知情、自愿”的原则下,自费接种乙脑疫苗。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标准收取乙脑疫苗接种费用,严禁将免费乙脑疫苗进行收费接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技术措施
㈠疫苗种类
乙脑减毒疫苗或乙脑灭活疫苗。
㈡接种对象
8月龄-15周岁儿童。
㈢补种剂次
按国家乙脑疫苗接种程序要求进行补种,缺几剂补几剂。
乙脑减毒疫苗接种2剂,8月龄、2岁各接种1剂。乙脑灭活疫苗接种4剂,8月龄接种2剂(2剂间隔7-10天),2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接种后,及时将接种信息登记在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卡上。
㈣接种器械及急救药品
1、接种器械:75%酒精、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治疗盘、体温表、听诊器、一次性注射器、血压计。
2、急救药品:1:1000肾上腺素针剂、抗过敏药物及其它常规急救药品。
(五)接种方法
根据疫苗种类,参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接种。
㈥接种禁忌证
1、发热、患急性传染病及严重慢性病、中耳炎、活动性肺结核、心、肾及肝脏等疾病者。
2、体质衰弱、有过敏史及癫痫史者。
3、先天性免疫缺陷,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4、28天内接种过其它减毒疫苗接种者。
5、疫苗使用书上规定的其它接种禁忌证。
㈦接种注意事项
1、不能使用含碘消毒剂,接种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2、疫苗必须在冷藏条件下使用,保证接种过程中的疫苗质量。
3、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证,对可疑发热儿童要测量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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