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对学院工作的领导, 推进党委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 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学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 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 把握学院发展方向, 决定学院重大问题, 监督重大决议执行, 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第三条学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坚持民主集中制, 集体讨论决定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凡属学院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第四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 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 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 主动协调党委与院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支持院长开 2 展工作。第五条党委会坚持规范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教学工作为中心的原则。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教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第六条党委会议决事项, 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议决定、会后落实、结果反馈的运行程序。第二章党委的主要职责第七条学院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立德树人, 依法治校, 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院科学发展,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讨论决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 依照有关程序推荐院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3 (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讨论决定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院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 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 加强大学文化建设, 发挥文化育人作用, 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 加强对学院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院党委自身建设。(八) 领导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 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八条党委会全体会议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 闭会期间领导学院工作, 主要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
【参考】2014版高校党委会议事规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