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 学校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纪委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和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专项整治活动要求, 深刻反思和吸取全国各地发生的教育腐败案件的教训, 建立长效机制,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切实解决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结合我校实际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专项整治行动, 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深化教育正风肃纪工作, 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我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着力解决不思进取, 漠视制度、纪律、靠山吃山现象等问题, 努力建设廉洁学校, 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风气,保障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推进。二、范围对象清江学校全体教职员。三、时间安排 2014 年 11月 21 开始至 2014 年 12月 31 日结束。四、整治重点内容与责任分工(一)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的问题根据《金堂县教育系统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 试行)》( 金教党发〔 2014 〕 31号) 文件要求, 重点检查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是否按照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的程序,执行民主决策。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学校监察室、后勤处、德育处。(二) 工程建设、基建维修、政府采购、设备设施采购、招投标的问题 1. 是否按程序报批基建维修和采购项目。根据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学校的基建维修项目和应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学校应按规定报经教育局相关科室审定后, 由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 重大项目须经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实施。 2. 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和设施设备的采购, 均应经行政会、教代会( 或全体教职工大会) 研究纪录。对项目实施方案( 含内容、实施人) 和结果应根据进展情况在工程各阶段予以公示。 3. 是否有擅自拆分项目的情况。应同步实施的或属于同一内容的项目不能拆分实施;预算资金达到相关文件规定的, 应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不能因逃避招投标而擅自拆分项目。 4. 是否按要求进行了项目决算。对项目实施结果, 学校应组织人员( 应有教代会成员或教职工代表, 组织实施项目有县教育局参与的, 应有相关参与科室参加验收) 按照项目合同或实施内容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 进行项目决算。学校经费的支出应有决算报告。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后勤处、财务处。(三) 专项资金、“三公”经费、科研经费使用、其他违规的问题。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严官审核报批程序, 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是否严格按照事前审批、标准控制、事后审核, 执行行有据, 信息公开等要求, 管理使用三公经费,有无超标准支付的违规现象,做到加强预算约束。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财务室(四)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1. 规范教学行为。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 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 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 1 小时以内; 初中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 小时之内。 2. 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 3. 规范考试评价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文化课考试, 初中每学期文化课考试不得超过两次。 4. 规范教材使用。严禁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学校一律不得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 也不得允许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在校内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提供印制作业。印制作业小学仅限于 3—6 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初中限于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 5 科。 5. 规范教师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 不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不私自在校外有偿兼课、兼职; 不授意、介绍、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有偿补课。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教研组、年级组。(五)私设“小金库”、违规乱收费的问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是否存在小金库, 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 是否账外建账; 是否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报批标准收费,是否存在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私自乱收费; 服务性、代收费是否本着自愿原则,明确收费主体,学校、教职工等不得参与、从中获利。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财务处(六)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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