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孝道文化
儒家孝道文化儒家孝道文化
我国古代有着丰富的孝道文化,其中有值得继承和弘扬的东西,也有必须加以抛弃的糟粕的部分。现在,我们从“孝”的最基本的意义上来吸收传统孝道文化中的精华,并加以继承和弘扬。
“孝”的本意是“善事父母”。孔子认为,奉行“孝”的全过程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礼记》中也说:“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葬、祭是奉行孝道的三大问题。其中,重点是“事生”,是“奉养”。其次是“慎终追远”,其中包含有“送葬”和祭礼,即追念父母和先辈们。
首先,要“敬爱”
儒家倡导对父母首先要“敬”。“礼者,敬也。”尊敬父母和一切长辈,不仅是古代社会提倡的,也是当今社会所提倡的,它应该是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父母年轻时,含辛茹苦,把儿女们抚养成人;年老了,身体衰弱了,他们不求有太多物质享受,只求儿女们有一颗孝敬的心,能够愉快地安度晚年。在思想感情上,不能认为父母对自己所作的一切都是应该的;更不能认为父母老了,对自己是一种累赘和负担。对待父母时时都应该以和颜悦色的态度,不能以生硬的方式对父母说话;更不能大声地训斥父母。经常使他们保持精神上的愉快,满足他们精神上的需求。《礼记·祭义》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对父母要有温和的气象、愉快的脸色和委婉的面容,这才是对父母的尊敬。尊敬父母是孝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敬在古代视为不孝。
第二,要“奉养”
古代十分重视对父母的奉养,“生则养”。奉养父母是作儿女的重要义务。所谓“养”,就是要保证父母的物质生存条件,使他们不饥不寒。在我国,在城市里,原先有工作的老人,多少都有点退休工资,大部分老人,基本生活没问题。在农村,老年农民夫妇的生活几乎全靠儿女供养,所以,“养”在农村就成了老年生存的大问题。现在,农村不孝顺父母、奉养父母的很多,这些忤逆的儿女们应该受到谴责和法律的处理。即使父母有生活费,他们不愁吃穿,也应该关心父母。有一个歌词上唱的常回家看看,回家不应该只是去吃喝一顿,而应该回家关心父母的生活,看他们生活得怎样?吃的东西有没有营养?在农村中,要看油、盐、柴、米等生活必需品怎样?冬天穿的衣服,盖的被褥暖不暖和等等。使父母们的物质得到尽可能满足,有条件的儿女要使父母的物质生活过得更好一些。养是最基本的,不能只养不敬,只养不敬也被视为不孝。
第三,要“侍疾”
衰老是人生的必然过程,这是任何事物都逃脱不了的命运,人当然也一样。人衰老了,必然会病多。孔子曾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要记住父母的年龄,一方面为长寿的父母高兴,一方面也要为父母的高龄而担忧。人老了,到风烛残年的时候,很容易生病。父母生病了,及时为父母治病。民间有“熬汤药,必先尝”的训导。父母重病的时候,除非极为特殊的情况之外,儿女们一定要轮流守候在父母的身旁,多给父母一些精神上的关怀。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精神上的痛苦。父母在临终前,总想见到自己所有儿孙,多给一些临终关怀,让他们平和地带着微笑走完生命的最后一刻。
第四,要“承志”
子承父志,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也是儒家提倡的孝的内容之一,“三年于父之道,可谓孝也。”陆游的《示儿诗》说明,陆游希望他的后人一定实现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这种充满高度爱国热情的父志,是完全应该继承的。当然,社会生活是多样的,不一定每个人的父母都留遗志要求儿女们去完成,但是,有的父母确实有未完成的事业,需要儿女们去完成,这是儿女们不能推卸的责任。一般来说,这样的“父志”往往都是大事情。有大志留给儿女们去继承的人,他一定是大有利于国家的人。
第五,要“立身”
所谓“立身”者,就是要成就一番事业。《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孝之终也。”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首先要立志,要有自己的理想,要为理想而不断的、勤奋地学习各种知识和本领;要磨练自己的意志,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要爱护好自己的身体,使之保持健康,这是造就一番事业的基本条件。儿女有了事业上的成就,父母会感到高兴,感到光荣,感到自豪。古人说的人生“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应该是我们当代人的价值追求,也是对父母应该奉行的孝道。
第六,要“谏诤”
孔子主张子女要顺从父母,但不是绝对的服从。父母有过错还得要谏诤,“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命,焉得为孝乎?”在今天,父母及子女在人格上是平等的,父母有不对之处、或错误之处,要提出来。服从的只能是道德、法律及真理,如果父母作了不道德的事情,犯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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