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再保险整理 名词解释 联系:(1)再保险与原保险一样,都是对风险或责任的承担、分散和转嫁 (2)再保险与原保险具有连续性。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再保险是原保险发展的后盾。 (3)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使用同样的保险原则 区别:(1)主体不同。原保险主体一方是保险人,另一方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再保险主体双方均为保险人。 (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既可以是财产、利益、责任、信用,也可以是人的生命与身体;再保险中的标的只是原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保合同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 (3)合同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中的财产保险合同属于经济补偿性质,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经济给付性质;再保险合同全部属于经济补偿性质,再保险人负责对原保险人所支付的赔款或保险金给予一定补偿。 ? 2. 再保险与共同保险 共同保险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责任而总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可保价值的保险。共同保险的各保险人在各自承保金额限度内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 再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别 (1)共同保险亦属原保险,是原保险的特殊形式,是风险的第一次分散,因此,各共同保险人仍然可以实施再保险。 (2)再保险是在原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分散风险,是风险的第二次分散,可通过转分保使风险分散更加细化。 、共同保险和复合保险的区别: ? 4. 再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别 (1)共同保险亦属原保险,是原保险的特殊形式,是风险的第一次分散,因此,各共同保险人仍然可以实施再保险。 (2)再保险是在原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分散风险,是风险的第二次分散,可通过转分保使风险分散更加细化。 按再保险的险种分类 1、财产再保险:火险再保险、水险再保险、责任再保险 2、人身再保险: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1、临时再保险2、合同再保险3、预约再保险 第二章 成数再保险(Quota Share)是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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