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旗袍的女人等
几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无职业,平时就在街头摆个摊,卖小杂物。
女人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要伺奉一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也不是很能干,在一工地上做杂工,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每日里在街头见到她,都会让人眼睛一亮。女人有如瀑的长发,她喜欢梳理得纹丝不乱,用发夹盘在头顶上。女人有颀长的身材,她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的衣料,却裁剪得款款有致。她哪里像是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
一段时期,小街人茶余饭后,谈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了欣赏,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简单。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了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隔天,却一个个跑到裁缝店去,做一身旗袍来穿。
女人不介意人们的议论,照旧盘发,穿旗袍,优雅地守着她的地摊,笑意姗姗,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这样的明亮,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前去转转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她的发型,临了,都会买一件两件小商品带走,心满意足地。
几年后,女人攒了钱,买了辆中巴跑短途男人开车,她卖票。风尘仆仆,士人照旧一身清丽,一车明亮,优雅地做生意。
就在日子渐渐红火时,一起车祸突如其来,女人躺进了医院,花光了积蓄。半年后,她又出现在街头,干起了从前的老本行――摆地摊儿、她照例盘发,穿旗袍。腿部虽落下小残疾。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也不妨碍她脸上明亮的笑容。她,还跟从前一样漂亮。
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永远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干里透出采的那种高贵,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也湮没不了它。
李晶晶
在纽约哈里森街区有一栋白色的房子,阳光穿过整面透明的玻璃,毫不保留地照射到屋内,暖暖的,适中的客厅被家具以及各种装饰品填充得难以下脚。即便这样,却不会让人有一丝紧张和别扭感。淡米色的沙发和窗帘,恰到好处地配着深色系的家具,令整个房间里洋溢着浓郁的家庭气息。
客厅正中,是一张17~18世纪的黄花梨矮桌,上面摆放着来自欧洲的装饰品:矮桌的左侧是一盆开得正欢的蝴蝶兰,放置它的是嘉靖时的青花大缸,使其映衬得更加娇媚;蝴蝶兰的两侧,是一对黄花梨的圈椅,主人似乎是为了赏花、观景而特别放置的:茶几是一件紫檀矮柜;靠近玻璃的地方,一张四出头的黄花梨帽椅上有主人特意缝制的浅咖啡色小坐垫,紫檀秀墩成了搭配官帽椅的小茶几……窗外的绿树与山水环绕着整栋房子,棱角分明的豪宅早已被这些有年头的家具,装饰得温婉、舒适。家,也成为可以想象的空间。
这是罗森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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