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初一数学上册知识点归纳总结.doc第一章有理数
有理数:
凡能写成
q ( p, q
p 0)
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
p
注意: 0 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a 不一定是负数, +a 也不一定是正数;
不是有理数;
正有理数
正整数
正整数
正分数
整数
零
(2) 有理数的分类 :
① 有理数
零
② 有理数
负整数
负有理数
负整数
分数
正分数
负分数
负分数
注意:有理数中, 1、0、-1 是三个特殊的数,它们有自己的特性;这三个数把数轴上的数分成四个区域,这四个区域的数也有自己的特性;
(4) 自然数 0 和正整数; a >0 a 是正数; a <0 a 是负数;
a≥0 a 是正数或 0 a 是非负数; a ≤ 0 a 是负数或 0 a 是非正数 .
2.数轴:数轴是规定了 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数轴的三要素) 的一条直线 .
3.相反数: (1)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我们说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 ,0 的相反数还是
0,(2) 注意:a-b+c 的相反数是 -(a-b+c)= -a+b-c ;a-b 的相反数是 b-a ;a+b 的相反数是 -a-b ;
(3) 相反数的和为 0 a+b=0 a 、b 互为相反数 .
相反数的商为 -1.
(5)相反数的绝对值相等
绝对值:
正数的绝对值 等于它本身 ,0 的绝对值是 0,负数的绝对值 等于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 距离;
(2)
绝对值可表示为:
a
(a
0)
a
( a
0)
a0
(a
0)
或 a
(a
;
a ( a
0)
a
0)
(3)
a
a
a
0
;
1 a 0 ;
1
a
a
|a| 是重要的非负数,即 |a| ≥0, 非负性;
有理数比大小:
(1)正数永远比 0 大,负数永远比 0 小;
(2)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3)两个负数比较,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4)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5)-1 , -2 ,+1, +4,- ,以上数据表示与标准质量的差 ,绝对值越小,越接近标准。
倒数:乘积为 1 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注意: 0 没有倒数; 若 ab=1 a 、b 互为倒数; 若 ab=-1 a 、b 互为负倒数 .
等于本身的数汇总:
相反数等于本身的数: 0
倒数等于本身的数: 1,-1
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正数和 0
平方等于本身的数: 0,1
立方等于本身的数: 0,1 ,-1.
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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