膨化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for puffed food
(GB17404-199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企业在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及储运等过程中,有关 人员、建筑、设施、设备的设置以及卫生、生产及品质等管理均应达到的标准、良好 条件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膨化食品生产企业。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 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 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576-1996低压锅炉水质
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881-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膨化食品
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食品。
2膨化
使处于高温、高压状态的物料迅速进入常压状态,物料中的水分因压力骤降 而 瞬间蒸发,导致物料组织结构突然膨松成为海绵状的过程。
设计与设施
1设计
1. 1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有关食品卫生部分均应按本规范 和GB14881的有关规定。
4. 1. 2要将选址情况及其他有关材料(总平面布置图、平面图、剖面图、 立面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生产工艺规程等)报有关卫 生 行政部门,按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规定和程序报批。
2厂区环境
4. 2・1工厂不得设在易遭受污染的区域,要选择地势干燥、交通方便、有充足 水源的地区。厂区不应设于受污染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有 害气 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4. 2. 2厂区内任何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 的污染 源;不得有不良气味、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及其他污染物泄漏等有碍卫生的情形发 生。
4. 2・3厂区及临近区域的空地、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其他硬质材 料或绿 化,防止尘土飞扬、积水。
4. 2. 4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划分明显并有隔离设施;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全 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焚化炉、锅炉、废水处理站、污物处理场均应 与生产车 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4. 2. 5厂区内禁止饲养动物。
4. 2. 6厂区四周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设置围 墙,其距离地面至少30厘米。
以下部分应采用密闭性材料建造。
4. 3厂房及设施
4. 3. 1厂房及车间配置与区划。
4. 3. 1・1厂房、不同功能作业区域及区域内设备应依工艺流程需要及卫 生要 求,有序而整齐地配置。
4. 3. 1. 2不同作业区域应加以有效隔离(墙或隔离材料装置),并至少 应 有下列作业区域:原材料仓库,配料车间(用于膨化用原料、辅料配合),调 料室(用于调味料配合),膨化车间,包装车间(应划分为内包装车间、外包 装车间),成品仓库,车间管理室,品管(检验)室,更衣室,厕所。根据各 膨化工艺、原材 料等的不同,还须增加相应的作业区域与设 施。
4. 3. 1・3各作业区域之间,不同生产线之间及生产线与墙壁之间,应有 规划 的作业通道或工作空间,其宽度既要考虑安全卫生要求,又要考虑工作需要(如 原材料运送、清洗、消毒),以防止布局不合理导致人流与物流拥挤、混乱,污染 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内包装材料。
4. 3・1. 4检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以安置试验台、仪器设备等,检验室 大 小应根据生产品种、规模等设置,但必须有下列功能区域:微生物检验室(检 验菌 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理化检验室(水分、蛋白质、淀粉、酸价、过氧化 值、重金属及水质等理化检验)。
4. 3. 1. 5生产区应有足够的空间大小,生产车间(含包装间)人均占地面 积(除设备外)不应少于1 , 5平方米,最高机械设备距屋顶的间距应考虑安装及 检修的方便。
3. 2厂房建筑要求。
4. 3. 2. 1厂房宜采用封闭式设计,防止外界有害动物、灰尘等进入。
4. 3. 2. 2所有厂房建筑物应坚固耐用,易于维修、保持清洁,且应为能防止 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内包装材料遭受污染(如有害动物的侵入、栖息、繁殖、灰 尘沉积等)的结构。
4. 3. 3安全设施。
4. 3. 3. 1各种管道应牢固、有明显标示,蒸气管道应加保温层,其裸露 部分应尽量远离作业场所,并有警示牌。
3. 3. 2有安全出口标示及通道,并设有“出口、通道处不得堆放原物 料、 杂物”等字样的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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