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雕塑、城市雕塑、环境之间的尺度问题顾飚宋小谷城市雕塑与环境必须协调这一点, 早为人们认识。但, 说到怎样算是协调、怎样去做到协调, 这种一致性就完全被打破了。建筑师与雕塑家,曾是一对亲兄弟,回顾历史,在古希腊有菲迪亚斯,在文艺复兴有米开朗琪罗,他们都身兼二职; 既是雕塑家, 又是建筑师, 但到后来, 这类两栖艺术家, 就极少见到了, 更细的分工出现了。从两门艺术的本质来看,这二者的着眼点是完全不同的,雕塑家迷恋于造型外部的“实”四维空间, 迷恋于与人保持一定距离的、只能从外部观察或触摸的造型、形态, 是致力于创造积极空间的建筑师则致力于营造让人游动于内的解构筑物围起来的“空”的四维空间因此二者的分工是社会文化的一大进步。凡事过了头, 便出现了谬误, 若干世纪后, 空间艺术方面, 出现了一系列识见脱节的问题。在中国大陆上出现了建筑师和雕塑家非但分工,也分家的现象。(或者说实际分家的现象)。雕塑和城市雕塑是两种不同概念的艺术形式我们都有过这样的体验, 当进入一尊空外雕塑的第一视点时, 由于无法看到作品的细部, 观赏者常常无意识地对体量进行评定,当认为体量大小都恰如其分时,作品形态又极优美时,观赏者就感到兴奋、好看,认为这是“天才之作”,反之,则会本能地产生一种可惜和扫兴。并且这种扫兴感,产生于一瞬间, 贯串于全过程,这种感觉一旦产生,作品的一半魅力就失去了。这种扫兴感的产生, 我们雕塑家必须负起很大一部分责任, 这种对体量的评定, 实质上是对作品所在空间环境中尺度感的评定。这真是雕塑和城市雕塑的区别,对于这种区别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作品的创作设计,通常是根据一系列已知条件( 命题) 加以设想( 设计) 和实施( 建造) 的,本质的说来,委托者给予的条件是纯功能性的, 它们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委托者的主观意图产, 运用这类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甚至是异想天开的抽象软材料, 有机地组合成一件具有实在量度形式的作品, 即从委托者提出命题,到受委托者解答命题的过程,就是雕塑作品的创作设计过程。此刻的委托者, 可能来自自我, 即雕塑家自身兼有两种身份, 既提出命题, 有自我解答命题( 这是最高层次的艺术创作活动形式, 这种形式, 最能反映出创作者的见识和修养), 也可能是来自自身以外的某个机构或某次社会活动等等。也就是说, 雕塑家在进行雕塑创作时除了受到“命题”制约之外, 可以海阔天空、自由飞翔。“雕塑”的概念中,一切具有艺术意味、四维地表现作者意图的艺术都属于“雕塑”,在“雕塑创作”中,作品成败的重要的元素是“形体”,可以说有了“形体”就有了一切。“城市雕塑”是增加了内涵的特定形式意义的雕塑作品,即必须服从于城市环境要求,服从于建筑意识的需要, 更好地反映环境面貌的雕塑作品设计“城市雕塑”的天地, 不如“雕塑”的创作天地那么广阔、自由自在,它受到许多方面的限定----- 它的尺度必须按照适合和服从于环境,它的比例必须适合于环境, 它必须服从于建筑的秩序安排。一般来说, 第一视点所捕捉到的, 往往是最首要的在雕塑作品上, 观者在第一视点所捕捉到的往往是形体,而城市雕塑的第一视点,常常是量度关系,因此,可以说,在城市雕塑艺术中,“形体”已退居第二位,创作良好的环境空间和合理的时间秩序,成为首要任务。长期以来, 我国的雕塑专业( 包括工艺雕刻专业) 培养学生的方式方法, 从共师资力量到课程安排来看, 实质上往往是朝着培养一个雕塑家的方向发展的, 目标似乎是培养罗丹二世式的, 其学习顺序, 首先是适应能力的提高,其次是形式美的学习,再次是创作能力的提高,在这方面也是注重于构图等本身的东西, 即一切都围绕“形体”,这个首要元素,致力于雕塑创作品的形态处理魅力。对于环境空间, 并不深入研究, 只是老生常谈那么几句“雕塑作品一定要与环境相协调”等等, 至于怎么协调、协调的关键要素是什么,怎样捕捉这些要素呢? 回答似乎是两个词---- 经验和直觉。空间是有一个物体同感觉它的人之间产生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 作为放于美术馆内的雕塑作品的空间内容,只是作品与观赏者,可以完全忽略“背景”“环境”几乎不存在( 这也是符合人眼构造的视觉功能特征的)。外部空间, 是从自然限定自然开始, 是由人创造的有目的的外部环境存于此中的城市雕塑作品, 只是外部空间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局部, 这时“空”的内容成了周围环境和城市雕塑的一方, 感觉它的人为另一方的两者关系。这个空间关系的创造, 是无法简单地凭直觉和经验来完成的, 也正是经验、直觉, 使得许多优秀的雕塑家在外部空间中栽下马来。原因都是因为没有处理好作品与周围环境的空间关系, 这种关系是建筑式的空间构成, 是将没有屋顶的建筑部份及置于其中的艺术作品加以整体处理, 创造积极空间的一项科学工作。因此“城市雕塑”设计中的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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