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区周浦镇澧溪中心小学
关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深化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
(调整后的征求意见稿)
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用人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内部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强化岗位管理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核心所在。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南汇区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南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聘用合同制的试行意见》,在总结前三年试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对深化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完善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健全机构,确保运行
学校成立推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深化聘用合同制工作小组、岗位竞聘评议委员会、聘用合同争议调解小组和岗位工作评鉴小组,具体组成成员和职责如下:
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1、成员组成:组长:王新华 副组长:潘国昌
组员:邹玉仙 胡国清 陆翠华 陈炜轶
2、主要职责:全面领导学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和聘用合同制的推进工作,包括审议相应的实施意见、方案或方法,监督实施的过程,对实施和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提出修订、调整和建议的权利。学校各岗位的最终聘任人员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聘用合同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1、成员组成:组长:潘国昌 副组长:邹玉仙 陆翠华
组员:王新华 胡国清 陈炜轶 潘彩虹 王美君 吴倍菊 朱永清 王红霞
2、主要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局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具体负责拟定和实施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聘用合同制方案。根据学校聘用合同制的操作规程,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向领导小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聘用合同制岗位竞聘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议委员会)
1、成员组成:主任:潘国昌 副主任:邹玉仙
委员:王新华 陆翠华 胡国清 陈炜轶 潘彩虹 王美君 李红 傅梅红
另加校级以上其他骨干和优秀教师若干。
2、主要职责:根据聘用合同制的岗位竞聘规则,在出现一岗多人竞聘并协商不成时,按照各岗位评鉴的指标体系,全面参与行政人员公开竞聘以及其他人员岗位公开竞聘的评议,并将评议结果递交工作小组。
(四)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评议委员会工作纪律
(1)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正确把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实质。
(2)以个人的诚信和对学校发展负责、对教职员工负责的高度责任心参与决策,杜绝私心、私情和徇私舞弊。
(3)坚持公正、客观、公平的工作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在决策中避免个人成见和喜好影响对他人工作的正确判断。严禁将个人恩怨融入决策评议之中。
(4)在参与决策评议过程中,勤于思考,积极参与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善于吸取他人的建议,自觉服从集体决议。
(5)坚持组织原则,对任何决议保持一种解释,严禁对外泄露集体决议之外的讨论细节。对随意泄漏会议细节造成影响者将取消其资格,并按章予以党纪或行政处分。
(五)人事制度改革调解小组(以下简称调解小组)
1、成员组成:组长:陆翠华 副组长:王新华
成员:陈炜轶 潘国昌 邹玉仙 胡国清 吴培菊
2、主要职责: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负责学校聘用合同争议调解工作。
3、工作纪律:
(1)以个人的诚信和对学校发展负责、对教职员工负责的高度责任心参与工作,杜绝私心。
(2)正确把握政策,严格在政策范围内行事;主持公道、正义,切实维护教职工权益。
(3)善于倾听,善于宣传,善于沟通,善于引导、善于疏解。
(六)教职工岗位履责评鉴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鉴小组)
1、成员组成:主任:副校长 委员:六位岗位工作评鉴小组组长
下设六个岗位工作评鉴小组,由条线或学科分管领导任小组组长。分别为: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技能组;班主任组;后勤组。工作小组成员产生方法:在教职员工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或推荐产生。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聘请部分学生、学生家长和社区人员参与。
2、主要职责:通过随访、抽查、专项督查等方法、途径对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日常评估指导,及时挖掘和总结教职员工履责中突出事例和成功经验,及时指正和督促教职员工中履责不到位的现象,并对教职员工的履责成效作出阶段性或整个聘任期的整体评价,供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参考,作为对教职员工续聘、解聘、奖惩等的主要依据之一。
3、工作纪律:
(1)以个人的诚信和对学校发展负责、对教职员工负责的高度责任心参与评鉴。
(2)坚持有利于推进岗位工作的原则,坚持公正、客观、公平的工作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在评估中避免个人成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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