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辐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二章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第三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第四章 X 射线装置管理制度第五章 X 射线装置安全操作规程第六章 X 射线装置操作人员防护制度第七章 X 射线安全和防护及废弃物处理措施第八章个人剂量检测管理制度第九章人员培训第一章辐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关于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总经理(法人:葛文平)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负责人:葛文魁)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无损检测责任人:陈石成放射防护管理小组现场负责人:陈志松探伤安全责任人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及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做好探伤室辐射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工作, 防止放射工作人员及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确保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经公司研究决定, 特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有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葛文平(总经理) 副组长:葛文魁( 辐射防护负责人) 组员: 陈石成( 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辐射防护安全员) 陈志松(无损探伤员) 李波、王正腾、张荣鑫、顾彩亮(无损探伤员) 安全防护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安全与保卫工作责任人为葛文魁,对外与环保等行政部门联系由葛文平负责。溧阳天目检测有限公司 2009 年 11月 13日二、职责 1、总经理(法定代表)及分管领导职责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 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和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3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负责对本所有探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指令,确保安全生产。 4、探伤安全责任人职责经常督促探伤操作人员,所有人员要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要作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及保养工作,及时想上级报告安全情况,作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二章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 1、公司成立的辐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为辐射安全和防护第一责任人,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日常安全防护及管理工作。 2、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经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才允许上岗。 3、放射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放射防护要求,并经相关资质许可单位监测和评估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活动。 4、公司严格按辐射安全许可范围从事放射工作,不得擅自扩大反问,变更项目或者场所,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和出租辐射安全许可证。 5、对从事 X射线探伤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每年对 X射线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辐射水平状况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和平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准投入使用。 7、X射线装置使用场合,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记。 8、X射线装置的维修应由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后经相关资质单位监测评定合格后才能用于生产。 9、X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应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以外辐射的安全措施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标志及警示说明。由于公司探伤以流动式为主,因此在开展放射性工作前事先应确定相对危险区,相对危险区的确定须经放射防护部门的实测和勘察。 10、X射线装置不再用于生产检测活动时,应由设备部门按《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办理设备封存。 11、射线操作人员从事射线探伤工作时,应佩带剂量报警仪和个人计量仪。 12、胶片显影液和定影液废弃物,与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鉴定处理协议,定期回交协议单位集中处理。第三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1、当因误操作发生照射事故时,操作当事人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射线装置, 通知同场所所有工作人员,并立刻向辐射安全防护负责人报告。 2、辐射安全防护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了解当事人受照强度及时间,以初步确定受照剂量。 3、根据受照剂量情况报防护领导小组组长决定送职业病防治中心进行医学处理治疗或送疗养院疗养。 4、事故处理后,防护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纠正预防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因误操作发生照射事故时,第一时间发现人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射线装置,通知同场所工作人员,并向辐射防护负责人报告。 初步确定受照剂量,需立即送医院处理的由防护领导小组组长安排车辆直送常州市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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