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土两税申报业务培训
目录
系统规则
具体操作
常见问题
错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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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
常见问题
错误处理
系统规则
谁纳税谁登记
纳税义务人: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税款所属期与税种认定匹配、税款金额由系统根据税源信息自动生成
强制申报
申报界面点击“保存”按钮,当期税款和往期税款一并申报,往期税款为强制性监控申报
从租属期不交叉
一个房产编号在同一个租赁所属期内只能有一条从租的应税信息
系统规则
税款自动生成
系统规则
… …
房产取得时间
房产转出时间
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国税发[2003] 89号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关于纳税义务截止时问题 财税[2008] 152号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纳税义务有效期起
系统规则
税款自动生成
从价税款
〔﹙ 房产原值-出租房产原值﹚× ÷12 × %-月减免税额〕×申报期数
〔申报租金收入 ÷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时间段中实际包含的月份数(税种鉴定为按季、半年、年的同理推算)×12% -月减免税额〕×申报期数
从租税款
系统规则
税款自动生成
问:为什么义务终止后,申报时仍然生成税款?
答:只要是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时间段内的,系统都会自动生税款。当前版本即使用义务终止也需要产生一条当月的数据。
系统规则
要点回顾
问:为什么会生成以前年度的税款?
答:从价应税明细中的“纳税义务有效期起”,从租应税明细中的“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未正确维护
系统规则
要点回顾
系统规则
要点回顾
问:为什么提示多缴税,请进行退抵税审批
1、本次变更税源时未使用变更日期,或者变更时拆分操作有误,系统自动重新计算往期应缴税额,并与已入库数据比对后出现提示;
2、对于迁移房产旧系统已经申报的时间段,系统会与旧系统迁移过来的该税源编码已入库数进行比对,因新旧两个系统的计算方式不一致产生退抵税提示。
3、一般是当期申报过后,没有先作废之前的申报记录,修改税源后又再次申报,两次前后申报数据比对后出现提示退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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