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方面落实要求,整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微弱步骤的监督管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制订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以改进环境质量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对症下药,扎实开展专题整改,着力处理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确保2021年底前存在的问题全方面整改到位。
二、关键问题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改工作落后;
扬尘综合整改工作乏力;
油气回收等VOC治理工作滞后;
排污许可证管理不规范。
三、。禁止产能过剩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严禁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境保护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开展全方面排查,摸清家底。2021年5月20日前,对全县水泥、砖瓦、小化工、石材加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进行全方面清查,摸清底数。2021年6月30日前,关停淘汰我县主城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砖窑、小石材加工厂。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国土局、。2021年6月30日前,组织全县关键行业的企业制订清洁化改造工作方案,列出改造项目清单和实施计划。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50%以上。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发改局、,在禁燃区内严禁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禁燃区外不准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境保护局、。2021年6月30日前,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造完成。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2021年6月30日前,组织开展煤炭经营资格和煤质专题检验,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高硫高灰分劣质煤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工商局、。2021年6月30日前,城区禁燃区内的经营性饮食服务单位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全部淘汰或改造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县食药局、环境保护局5、开展生物质燃料锅炉整改。2021年6月30日前,对全县无环境保护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生物质燃料锅炉进行全方面整改,整改后依然不达标的依法关停。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开发区管委会、质监局、。2021年6月30日前,根据要求的管控要求,对全县全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开展逐一拉网式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一律停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责任单位:。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预拌混凝土规范化管理整改,对全县全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逐一拉网式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一律停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责任单位:。2021年6月30日前,组织开展全县土路、破损路面维修整改。加强市政道路清洁保洁,根据“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提升清扫和洒水频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6月30日前,在渣土运输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置检验点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查处渣土运输车无资质、无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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