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创新之路
发布日期:2010—7-2 15:49:12 (阅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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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从2003年起,,美国西屋联合体以最先进的第三代先进压水堆核电技术(AP1000),与美国西屋联合体的一系列谈判都是由国家核电(筹)来进行的。
2006年12月16日,中美签署两国政府《关于在中国合作建设先进压水堆核电项目及相关技术转让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我国正式决定引进AP1000作为我国第三代核电站的主力堆型。2007年7月24日,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核岛合同在北京签署,全球首台AP1000核电机组落户浙江三门核电站。
中国购买美国4台先进的AP1000核电机组,美方同时转让AP1000设计技术、设备制造和成套技术、建造技术等先进的核电技术,中方将完全拥有在引进AP1000核电技术基础上改进和开发的、输出功率大于135万千瓦的、大型非能动核电站的知识产权。
最终,国家核电于2007年7月24日,,合同执行情况良好,,“经过4台机组的消化吸收,中国就能实现AP1000技术的自主化、国产化.”
在核电领域也有一种“抛饼”,是由美国的西屋炮制的。这里的西屋不是“西饼屋”而是西屋公司,英文叫Westinghouse Electric Company
。正当中国的核电界的一些权力者和顶级权威为“市场换技术”谈判一筹莫展的时候,西屋将一张“抛饼”扔过来:“一切技术全部转让”,我们的权力者和顶级专家,立刻兴奋异常。有位叫郁祖盛的欢呼:“泵的技术能够转让,得益于中国改革开放,得益于中美两国的友好关系。”真正到谈判时才发现:两股绳缠在一起--满拧。核电设备技术至少有30%不转让。原来这并不是一张真材实料的“抛饼”。
在达成的协议中,还包括这样的内容:中国将拥有超过130万千瓦(一说135万千瓦),但仔细一想又怀疑起来。谁都禁不住会问:美国人犯的什么傻,怎么会心甘情愿让出那部分知识产权,但为什么又不让出全部,甚至不让出100万和130万千瓦之间的那部分。合理的解释是,或许在原理上或技术上,在130万千瓦上下存在一个坎儿,超过这个坎儿,这种核电站实现起来很困难,或者就是能实现经济上也不划算。众所周知,中国引进的AP1000核电站,当首批四台机组建成后,如果需要自己研发的某些材料设备还没有完成,就需要继续国外采购.
谁得知这条资讯,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美国人为什么主动让出一部分知识产权给中国,而又只是超过135万千瓦的那部分?
自中国搞“市场换技术”招标伊始,主导招标者就宣称要凭借依托项目获得技术,然后经过消化吸收,最后变成“自主的知识产权”。美国人有足够的智慧,摸透了对手的心理,懂得要想在竞标中取胜,不给对手点甜头是不行的。于是提出来“转让全部AP1000技术”;同时,与其让你将来把AP1000变成中国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不如先主动让出“部分知识产权”给你。所谓的“转让全部技术”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部分知识产权”,实际上是一种虚幻的东西,并不能给中国带来任何好处。美国的谋略成功了,最终取得了这次竞标的胜利。美方的这一策略达到怎样的效果呢?
首先,让出功率超过135万千瓦的知识产权,就等于明确宣布中国在任何情况下,都将不拥有AP1000(或<135万千瓦)知识产权,就是说,你休想把AP1000变成“自主知识产权”。事实上,美国根本就没有兑现“转让全部技术”的承诺,,中国没有AP1000的知识产权,而在中国掌握了设备制造技术之后,、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设备制造技术,也只能在美方知识产权的框架之内发挥作用。也就是说,我们花了大钱买来的AP1000的技术加上自行研发的关键设备制造技术,仍然构建不成AP1000的“自主知识产权”。这与“靠依托项目实现自主化”的主张者的初衷大相径庭。
其次,我原来对美方主动将超135万千瓦AP机组知识产权让给中方感到困惑不解。后来终于明白了,原来AP核电机组并不像能动核电站那样,当增加机组功率时,、法国、美国的联合研究,他们达到的结论是:“在经济方面,1300MWe简化压水堆最佳电力输出实际上会限制在1200MWe甚至更小堆型的水平。"这就是说,即使你建造的130万千瓦的AP压水堆,它的最佳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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