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监管力度,保证井下所有危险作业做到专人负责、专人验收、专人看护,避免危险作业因监管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危险作业定义
危险作业是指: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烧焊作业、临时性小绞车及轨道运输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回采工作面煤帮作业、大型电器设备检修作业、交叉作业、处理冒顶作业、大坡度作业等容易造成人身事故的作业。
二、危险作业管理流程
安全督查科、安全调度接到危险作业汇报时要建立《危险作业台账》并跟踪管理,安排监管人员在作业单位施工时按时到达现场
涉及危险作业单位每班汇报零星工程时将危险作业内容纳入汇报内容当中并重点强调
安全督查科监管人员、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验收,并对照《安全确认清单》逐项检查确认
施工作业队组将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经监管人员确认后方可开始作业,监管人员必须全程监管
三、相关要求及考核
1、各单位涉及危险作业时需在当班报送零星工程时向安全督查科进行重点汇报,安全调度对危险作业建立《危险作业台账》并跟踪管理,安全督查科安排安检员现场验收,各单位不按时汇报的每次处罚200元。
2、危险作业单位需将相应的《危险作业安全确认单》携带至作业现场,未携带确认清单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3、危险作业单位必须经验收符合安全作业条件后再进行作业,强行作业者严格按照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4、紧急情况涉及危险作业时,需向安全督查科及业务科室汇报,经安全督查科现场安全确认后再进行作业(各单位需在作业地点提前存放常用的《危险作业安全确认单》,以备紧急情况下危险作业使用)。
5、凡未经安全督查科现场安全确认擅自作业的,按照无措施施工进行处理,造成事故的移交事故分析组严格调查问责考核。
6、危险作业单位已通过审批,但安全督查科安检员无故未到场进行安全确认的,每次考核责任人200元。
四、危险作业安全确认清单
爆破作业安全确认清单
序号
确认内容
负责人确认
安检员确认
1
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审批并在督查科备案
2
无酒后、疲劳上岗人员
3
作业现场存放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4
全部作业人员熟知措施内容
5
领退清单相关责任人本人签字确认;火工品必须装在专用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
炮眼深度小于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情况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潜孔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7
炮眼深度为~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8
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米。3、炮眼深度超过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光面爆破时,周边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米。
9
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米。浅孔爆破大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米。
10
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矿用爆破母线。
11
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拧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12
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项。
13
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距离保持米以上。
14
采煤工作面爆破警戒距离不小于30米。
15
掘进工作面爆破时,直线段警戒距离不小于100米。拐弯巷道不小于75米。
16
班组长亲自布置警戒,在通往爆破地点的各个路口,都要专人把手,防止有人误入爆区。
17
爆破作业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18
放炮前,应将工作面内的机器、设备、工具等进行清理防护。
19
爆破地点装药前,停止一切与装药无关活动,并将除安检工、瓦检工、爆破员之外人员全部撤离爆区。
20
放炮后,最少等待15分钟,确保炮眼散尽后人员方可进入爆区。炮眼散尽后,首先由瓦捡员和班组长检查爆破地点的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
21
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砸落的煤矸,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