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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要求,破除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新《条例》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央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党管干部的制度自信,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锻造推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快速发展的干部力量,选拔使用党和人民事业需要的好干部。
一、严格遵循“四个不唯”导向,增强选人用人科学性
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年龄、不唯GDP的用人导向,体现的是德才标准与实绩导向的高度融合,凸显的是组织把关和干部工作民主的有机统一。要做到“四个不唯”,必须综合应用测评、考核、推荐、考察等多种手段,既注重选任标准量化,又合理界定赋分权重,对德才、民意、实绩、品质方面亮出高分、树立导向,让干部以此为标、追求进步。必须设立“前沿哨”、下足平时功、打好群众牌,经常地了解干部、辩证地看待干部、准确地评价干部,对干部立体式画像、全方位透视,全面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业绩贡献,把富有真才实学、干出真绩实效、具备真品实德的干部选用起来。必须建立务实管用的业绩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把关作用,正确分析分数、科学甄别票数,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让干部不再为票纠结、为分困扰、为年龄消极,形成年龄梯次配备、专业各取所长、素质能力全面的干部队伍。
二、严格遵循“五项程序”规定,增强选人用人规范性
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是干部选任的基本程序。新《条例》对这“五项”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和规范,使选任程序更加科学、更加有效。要坚持把发扬民主贯穿于干部选任全程,对程序毫不变通、绝不走样。推荐要体现民意,把选择权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在适度范围内民主推荐,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注重在多数人中选人,让多数人选人;考察要听取真音,引导谈话人员说实话、谈实情,把考察的触角延伸到考察对象的社交圈、生活圈、亲朋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特别是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方面的情况,体现以德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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