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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药品的采购供应管理规定
精神药品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目 的:建立精神药品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加强精神药品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咖啡 因的采购供应管理。
三、责 任 者:供应部经理、采购员。
四、管理制度:
1、公司生产使用的咖啡因属一类精神药品,其采购供应由供应部授权人员负责,并按下列采购供应管理制度进行特殊管理。
2、精神药品采购供应授权人员为:供应部经理、采购员。
3、供应部授权人依据销售部对下月度需要产品的计划及生产调度会所安排的下月生产任务编制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并提出精神药品购用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拟购精神药品的名称、用途、数量、授权负责采购的两位负责人员隆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4、精神药品购用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5、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要求两人同时在场,两位授权人持经省药吕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精神药品购用证明原件在有效期限内至批准的供应单位按批准的数量购买。运输由本公司派专车至批准的供应单位提货。
6、精神药品到货后,按《精神药品入库程序》(编码:S0560700)执行。
7、精神药品购用证明原件至少要留存三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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